模拟法庭一直被各法学院广泛采用,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能够达到现场模拟的重要学习作用。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原告杨明(陈鹏军饰),男,1995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学生,现住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
法定代理人(杨明之母)
委托代理人刘瑞发,房山区公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大海(董立祺饰)
委托代理人魏征
审判员刘征、代理审判员何国娇、人民陪审员张玉,书记员李玲
案情简介(基本与原告起诉书中的主要内容相吻合):
首先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查验当事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接下来由书记员(站立姿势)宣读法庭纪律,台词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