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我的考证》原文】
我在上面叙述中,甚至在“总结”的“学术研究发展的轨迹——由考证到兼顾义理”中,都谈到了考证,但仍然觉得意犹未竟,现在再补充谈一谈“我的考证”。
考证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把它捧到天上去,无此必要;把它贬得一文不值,也并非实事求是的态度。清代的那一些考据大师,穷毕生之力,从事考据,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好处;好多古书,原来我们读不懂,或者自认为读懂而实未懂,通过他们对音训词句的考据,我们能读懂了。这难道说不是极大的贡献吗?即使不是考据专家,凡是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学者,有时候会引证一些资料,对这些资料的真伪迟早都要进行一些必要的考证工作。这些几乎近于常识的事情,不言自喻。因此,我才说,考证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而且考证之学不但中国有,外国也是有的。科学研究工作贵在求真,而考据正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焉能分什么国内国外?
至于考证的工拙精粗,完全决定于你的学术修养和思想方法。少学欠术的人,属于马大哈一类的人,是搞不好考证工作的。死板僵硬,墨守成规,不敢越前人雷池一步的人,也是搞不好考证的。在这里,我又要引用胡适先生的两句话:“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假设,胆越大越好。哥白尼敢于假设地球能转动,胆可谓大矣。然而只凭大胆是不行的,必须还有小心的求证。求证,越小心越好。这里需要的是极广泛搜集资料的能力,穷极毫末分析资料的能力,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然后得出的结论才能比较可靠。这里面还有一个学术道德或学术良心的问题,下一节再谈。
在考证方面,在现代中外学人中,我最佩服的有两位:一位是我在德国的太老师HeinrichLüders,一位是我在中国的老师陈寅恪先生。他们两位确有共同的特点。他们能在一般人都能读到的普通的书中,发现别人看不到的问题,从极平常的一点切入,逐步深入,分析细致入微,如剥春笋,层层剥落,越剥越接近问题的核心,最后画龙点睛,一笔点出关键,也就是结论;简直如“石破天惊逗秋雨”,匪夷所思,然而又铁证如山。此时我简直如沙漠得水,酷暑饮冰,凉沁心肺,毛发直竖,不由得你不五体投地。
上述两位先生都不是为考证而考证,他们的考证中都含有“义理”。我在这里使用“义理”二字,不是清人的所谓“义理”,而是通过考证得出规律性的东西,得出在考证之外的某一种结论。比如HeinrichLüders通过考证得出了,古代印度佛教初起时,印度方言林立,其中东部有一种古代半摩揭陀语,有一部用这种方言纂成的所谓“原始佛典”(Urkanon),当然不可能是一部完整的大藏经,颇有点类似中国的《论语》。这本来是常识一类的事实。然而当今反对这个假说的人,一定把Urkanon理解为“完整的大藏经”,真正是不可思议。陈寅恪先生的考证文章,除了准确地考证史实之外,都有近似“义理”的内涵。他特别重视民族与文化的问题,这也是大家所熟悉的。我要郑重声明,我绝不是抹杀为考证而考证的功绩。钱大昕考出中国古无轻唇音,并没有什么“义理”在内;但却是不刊之论,这是没有人不承认的。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不少来,足证为考证而考证也是有其用处的、不可轻视的。
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的许多考证的文章,却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比如,我考证出汉文的“佛”字是put,but的音译;根据这一个貌似微末的事实,我就提出了佛教如何传入中国的问题。我自认是平生得意之作。
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