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承天寺夜游》文章结构及赏析

时间:2021-08-31

  导语:《记承天寺夜游》是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轼创作的一篇散文,选自《东坡志林》卷一,写于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当时,作者正因“乌台诗案”被贬谪到黄州任职。对月夜景色作了美妙描绘,真实的记录了作者当时生活的一个片段。

 原文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中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xìng)交横(héng),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译文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晚(或公元1083年十月十二日夜,可不译),(我)脱下衣服准备睡觉时,恰好看见月光透过窗户洒入屋内,(于是我)高兴地起床出门散步。想到没有(可以与我)共同游乐的人,于是(我)前往承天寺寻找张怀民。张怀民也没有睡,我们便一同在庭院中散步。庭院中充满着月光,像积水充满院落,清澈透明,水中的水藻、荇菜交横错杂,原来是竹子和柏树的影子啊。哪一个夜晚没有月光?(又有)哪个地方没有松柏树呢?只是缺少像我们两个这样(不汲汲于名利而又能从容流连光景)清闲的人罢了。

  写作背景

  苏轼的《记承天寺夜游》是选自《东坡志林》卷一。苏轼的著名词还有《江城子密州出猎》,《定风波》等。苏轼是父亲苏洵的第五个儿子,嘉祐二年(1057)与弟苏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文。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4个月后,迁为礼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宋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阳),再贬儋州(今海南儋县)。徽宗即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于常州(今属江苏),年六十六,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

  本文写于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当时,作者被贬到黄州已经有四年了。元丰二年七月,历史上著名的“乌台诗案”,御史李定等摘出苏轼的有关新法的诗句,说他以诗讪谤,八月,将他逮捕入狱。经过长时间的审问折磨,差一点被杀。十二月作者获释出狱,被贬谪到黄州任团练副使,但不得“签书公事”,也就是说做着有职无权的闲官。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写了这篇短文,对月夜的景色作了美妙的描绘,真实的记录了他当时生活的一个片段。也体现了他与张怀民的深厚友谊与对知音甚少的无限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