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坚持了贾平凹对农民的一贯关注,写进了城的农民——城市中的拾荒人的命运。作品采用口述体的第一人称,语言幽默,流畅,易于阅读,是作家近年创作的最好看的小说。 贾平凹写了刘高兴等来自农村、流落都市的拾荒者的命运,同时涉及了城市底层中的各种人群,有乞丐,有民工,有歌女等等。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城市中艰难地生存。而且,作品在描述他们生活困境的同时,着重关注了他们的精神世界,写了他们的理想、追求和爱情。
1、内容梗概
正当百事瓦裂、浮华猖獗的社会变改之际,农民刘高兴先是将自己的一颗肾卖给了城里人,随后又与同乡五富来到城里拾破烂……歌女孟夷纯的出现不但引来了城市万象之态,还带给了他门支离纷崩、始料不及的命运……
贾平凹以其一贯的慈悲连绵,一贯的继往开来,一贯的淡定笔致打开了一幅令人缀乱或战栗的城市生活画卷,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密布着冲突、错位、荒谬、伤痛、病象重重而又情切至深的当代故事。
2、创作历程
小说中的这两个人物都在生活中确有其人。刘高兴是贾平凹老家丹凤县棣花镇同村的伙伴,从小学到中学的同学。贾平凹大学毕业后就留在西安当了文学编辑,后来成为作家。而“刘高兴”当兵复员后回到农村,做过泥瓦匠、吊过挂面、磨过豆腐、摆过油条摊子,什么都没干出名堂,年过半百只好进城打工,拾破烂、给人送煤。孟荑纯则是贾平凹在西安“拾荒村”调查时了解的一个故事。这个女孩子的哥哥被人杀害,警察追凶没有经费,让受害人家属出钱。迫于无奈,她只能卖淫挣钱。
《高兴》虽然只有20多万字,但前后修改了五次,每改一次就要重新抄写一遍,因此书写总和就超过了100万字。贾平凹为写此书右手中指已经严重变形,不仅磨出了一个大坑,皮下还有淤血。
《高兴》以第一人称自述形式写成,采用陕西方言,主题明确,线索单纯,比《秦腔》要好读很多。是堪称贾平凹近年来最好读的一部小说。
《高兴》的素材早在2004年就已经酝酿成熟了,早于《秦腔》。为了更好地写作这群都市边缘人的生存状态,贾平凹不断地到西安一个“拾荒村”去调查采访。这个村子全是来自农村,在城市里拾荒的农民。贾平凹和他们一起体验拾荒生活,还跟他们同吃同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