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生下来,还是一个粉红色的只会乱蹬和哭闹的小动物时,他们就把我抱到了姥姥家。
姥姥耳聋,也不会说话,一生都没有触摸过声音。她听不到我哭闹,怕我因为没有奶水吃而哭得昏死过去,就用一根粗棉线把我的手腕和她的手腕连起来。我一动,她就会惊醒,然后料理我的吃喝拉撒。
上四年级的时候,一个穿得很整齐很气派的男人来学校找我,他生硬地叫着我的乳名,“蛋蛋,你过来。”
我不过去。我吃惊地瞪着眼睛,发现这个男人有一双大大的双眼皮的眼睛,他的头发很稀薄,肚皮鼓鼓的,比我见过的所有的男人都气派。
我身后有一群人起哄,没人要的野丫头,快喊爸呀,喊了就有人要你了。
后来这个戴红方格领带的男人说我是个傻瓜,说我天生是个让人讨厌的人,无可救药。因为我眼神呆滞,说话语无伦次。
他的话当然是无比错误的。我的聪慧在小时候就体现出来了,无论学什么新知识,我都学得飞快,没有人能赶得上我,高年级的学生也得甘拜下风。语文老师说我的头脑灵活得可以让火车在里面随意拐弯。我长大了,长成了一个瘦弱的女生。总是穿着洗旧的棉布衣裤和磨得起毛边的白球鞋。白球鞋是姥姥攒了3个月的鸡蛋钱给我买的。虽然我们很穷,但姥姥坚持让我和别的孩子一样。
在我12岁的时候,她穿着崭新的宝蓝色棉布衫带我去找妈妈。天很热,我们走了好长好长的路。我累了,她就让我趴在她脊背上,后来,我们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房子很大很亮堂,墙壁雪白雪白,四周摆着一盆一盆绿色植物,有一种植物还结满了亮晶晶的小红果子。
对面坐着那个曾经系着红方格领带的男人。他身边坐着一个瘦瘦的女人,米黄色连衣裙,长头发,有一双很大的楚楚可怜的眼睛。我以前在镜子里看见过自己和她一模一样的黑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