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路遥是好朋友,有长达30年的交情,可以说“从小一块耍大的”。我们相识于1963年,那年他13岁,我10岁。我们都喜欢文学,因此,交往比一般同学和伙伴更多。从认识那天起,我们交往从来没有中断过,一直到他不幸早逝。
路遥很穷,可又很大方,但不是“穷大方”。我说他穷,不是指他参加工作之前,而是指他参加工作之后,在全国声名大振之后;不是和我比,不是和我认识的其他名家比,而是和一般的双职工家庭比。他穷的原因并不复杂:一是挣得不多,二是花得不少。
路遥的工资不高,具体多少我记不清,只记得我在青海那年,他的工资比我的还低。1991年年底,他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陕西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有一点津贴,但也很有限。国家的津贴好像是每月100元,省里的他没说过,估计不会更多。
那么,路遥的稿费多吗?据我所知,不多,甚至可以说少得可笑。别的不说,光说他长达百万字的巨著《平凡的世界》,稿费最多也不过3万元(每千字30元)。这些都是路遥告诉我的,时间长了,也许记得不太准确。但有一笔稿费我是清楚的,那就是电视剧《平凡的世界》的著作权报酬。
1989年的一天,我去找他,他说:“今天不能坐在家里‘拉话’,得去一回第四军医大学招待所,你若不忙,和我一块去,咱们边走边‘拉’。”
去了之后,才知道是和中央电视台《平凡的世界》剧组见面。见面后,对方没说多少话,只是给了路遥一个信封,说:“这是你的著作权报酬。”
路遥自己没接,示意我收起来。离开那里后,我们到一个饭店里吃饭,拿出来一数,总共680元。我说:“就这一点?”他只是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