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翻译及赏析

时间:2021-08-31

  【作品简介】

  《寄扬州韩绰判官》由杜牧创作,被选入《唐诗三百首》。这是一首调笑诗。诗的首联是写江南秋景,说明怀念故人的背景,末联是借扬州二十四桥的典故,与友人韩绰调侃。意思是说你处在东南形胜的扬州,当此深秋之际,在何处教玉人吹箫取乐呢?意境优美,清丽俊爽,情趣盎然,千百年来,传诵不衰。

【原文】

  《寄扬州韩绰判官》

  作者: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注解】

  1.韩绰:事不详,杜牧另有《哭韩绰》诗。判官:观察使、节度使的僚属。时韩绰似任淮南节度使判官。文宗大和七至九年(833-835),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与韩绰是同僚。

  2.迢迢:一作遥遥。

  3.草未凋:一作草木凋谢。

  4.二十四桥:一说为二十四座桥。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三中对每座桥的方位和名称一一做了记载。一说有一座桥名叫二十四桥,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五:“廿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在熙春台后,……扬州鼓吹词序云,是桥因古二十四美人吹箫于此,故名。”

  5.玉人:美人。一解指扬州的歌女;一解为杜牧戏称韩绰为玉人。

【韵译】

  青山隐隐起伏,江流千里迢迢。时令已过深秋,江南草木枯凋。

  扬州二十四桥,月色格外娇娆。老友你在何处,听取美人吹箫?

【创作背景】

  唐文宗大和七年四月到九年初,杜牧曾在淮南节度使(使府在扬州)牛僧孺幕中作过推官和掌书记,和当时在幕任节度判官的韩绰相识。此诗是杜牧离开扬州以后,在江南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大和九年秋或开成元年秋。杜牧在韩死后作过《哭韩绰》诗,可见他与韩绰有深厚的交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