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
清时有味是无能⑵,闲爱孤云静爱僧。
欲把一麾江海去⑶,乐游原上望昭陵⑷。
词句注释
⑴吴兴:即今浙江省湖州市。乐游原:在长安城南,地势高敞,可以眺望,是当时的游览胜地。
⑵“清时”句:意谓当这清平无所作为之时,自己所以有此闲情。
⑶一麾(huī):旌旗。
⑷昭陵:唐太宗的陵墓。[2]
白话译文
太平时闲游有趣却是无能,闲爱天上孤云安静爱山僧。
我愿手持旌麾去吴兴上任,乐游原上再望望风雨昭陵。[2]
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作者于唐宣宗大中四年(850年)将离长安到吴兴(今浙江湖州)任刺史时所作。杜牧出身于官宦世家:他的远祖杜预是西晋著名的学者和军事家;曾祖杜希望为唐玄宗时的边塞名将;祖父杜佑则是中唐时期卓越的政治家、史学家,历任德宗、顺宗、宪宗三朝宰相;父亲杜从郁官至驾部员外郎,可惜英年早逝。杜牧自己不但文采绝佳,而且颇有政治才能,一心想报效国家。他曾在京都长安任吏部员外郎,职位清闲,难有作为。他不想这样无所事事地虚度年华,所以这次请求外放,得到批准后,便写下了这首诗表达心情。
鉴赏
在唐人七绝中,也和在整个古典诗歌中一样,以赋、比二体写成的作品较多,兴而比或全属兴体的较少。杜牧这首诗采用了“托事于物”的兴体写法,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称得上是一首“言在此而意在彼”、“言已尽而意有余”的名篇。
杜牧不但长于文学,而且具有政治、军事才能,渴望为国家作出贡献。当时他在京城里任吏部员外郎,投闲置散,无法展其抱负,因此请求出守外郡。对于这种被迫无所作为的环境,他当然是很不满意的。诗从安于现实写起,反言见意。武宗、宣宗时期,牛李党争正烈,宦官擅权,中央和藩镇及少数民族政权之间都有战斗,根本算不上“清时”。诗的起句不但称其时为“清时”,而且进一步指出,既然如此,没有才能的自己,倒反而可以借此藏拙,这是很有意趣的。次句承上,点明“闲”与“静”就是上句所指之“味”。而以爱孤云之闲见自己之闲,爱和尚之静见自己之静,这就把闲静之味这样一种抽象的感情形象地显示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