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
1.作者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又号称香山居士,河南郑州新郑人,是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祖籍山西、陕西、出生于河南郑州新郑,葬于洛阳。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
2.写作背景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白居易任盩厔(今西安市周至县)县尉。一日,与友人陈鸿、王质夫到马嵬驿附近的仙游寺游览,谈及李隆基与杨贵妃事。王质夫认为,像这样突出的事情,如无大手笔加工润色,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没。他鼓励白居易:“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何如?”于是,白居易写下了这首长诗。陈鸿同时写了一篇传奇小说《长恨歌传》。
3.概括
《长恨歌》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作者时年35岁,任周至县尉。关于这首诗的写作缘起,据白居易的朋友陈鸿说,他与白居易、王质夫三人于元和元年十月到仙游寺游玩。偶然间谈到了唐明皇与杨贵妃的这段悲剧故事,大家都很感叹。于是王质夫就请白居易写一首长诗,请陈鸿写一篇传记,二者相辅相承,以传后世。因为长诗的最后两句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所以他们就称这首诗叫《长恨歌》,称那篇传叫《长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