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中的唐玄宗杨玉环爱情

时间:2021-08-31

  长期以来,学术界有关《长恨歌》的争议虽然众说不一,但对“李、杨爱情”的事实似乎多有默认。

《长恨歌》中的唐玄宗杨玉环爱情

  每次我在讲课或者备课时翻开白居易的《长恨歌》,都不免为其主题思想的研究所困扰。长期以来的有关争鸣,无论是讽谕君主说,还是爱情悲剧说,或是双重主题说,似乎都以承认并接受“李、杨爱情”的既成事实为前提,而后阐发见解。

  尽管有诸多评论对《长恨歌》中的李、杨情事议论纷纷,但大体上均承袭了“李、杨爱情+悲剧”的模式来定格诠释。甚至将此比作人类共有的美好情感,或比作与常人别为二致的真挚爱情而加以称颂的议论也不少,当然此类见解的探讨不排除受诗人情感因素的影响。然而我却对此颇存质疑。因为在李、杨的情事中,所谓的“爱情”具有非常明显的单边优势和强权色彩。作为唐玄宗李隆基,“后宫佳丽三千人”,他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爱,随心所欲地求,然而他并不以此为满足,反而依仗皇权不择手段地执意将被自己看上眼的儿子寿王李瑁之妃强行占为己有。为了遮人耳目,掩饰自己的丑行,还不惜自欺欺人地让这个曾是儿媳的杨玉环出家做女道士,然后再迎娶回宫。“爱情”在他的一方,实在是太自由太偏宠也太霸道了;而作为对应方的杨玉环,则完全被剥夺了选择的自由,惟有殉道般地专一侍奉并献媚于自己的公公——当朝皇帝李隆基这一条路可走,此外别无他途。在这种扭曲得变了型的“爱情”演绎中,最终衍生出“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的结果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与当今社会的“养小蜜”等畸形的丑陋现象在本质上有什么不同?如果说这也算得“爱情”,甚至还要加以歌颂的话,那么人世间还有什么真实美好的情感可言?所以在我看来,李、杨之间的关系,至多只能算作皇权威慑下的姻缘交易。这与古往今来的婚姻关系中为利所诱,或者为权所倾、为权所屈等不健康、不合理的逼迫无奈的婚姻现实同出一辄。它在本质上与朴素的自由恋爱没有任何相通之处,其最显著的特点,就在于它不尊重或者完全剥夺了女性的自主权、选择权和人格的尊严。这种婚姻乃至情感关系的维系,从来都是以牺牲女性的情感自由和人权自由为代价的。《长恨歌》亦不例外,“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的“娇侍夜”、“醉和春”,以及“仙乐飘飘”、“缓歌慢舞”,只不过是为了满足“尽日君王看不足”的荒淫和享乐而已。一当“渔阳鼙鼓动地来”,“九重城阙烟尘生”的叛乱爆发,便惊吓得只好“千乘万骑西南行”。不料兵至马嵬驿“六军不发”“行复止”,猝然间忽生兵变,唐玄宗李隆基的性命也由此受到威胁。为了保全自己,他不得不以牺牲杨家兄妹的生命作为交换。难道说这样的“深挚情感”也配博得“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赞赏和称颂么?

  如果说《长恨歌》在描写李、杨的情事关系中确实注入了“爱情”的成分,那也只不过是在杨贵妃被赐死后,李隆基面对“夕殿荧飞”、“孤灯挑尽”这样凄凉的感触中所生发的一种单相思。且不论这种寂寞中的单相思是诗人在想象中赋予唐明皇的,还是唐明皇在落寞孤寂的“西宫南内”对以往“三千宠爱在一身”的追思,总而言之,如果把这种依仗皇权满足欲、临危即弃而后导致的单相思也等同于人类共有的美好情操,或者比作与普通人民相一致的爱情追求和向往,并且还要加以赞赏和传诵,岂不是对“真、善、美”的玷污和亵渎?

  当然《长恨歌》是文学作品而非历史实录,但作为《长恨歌》的作品欣赏却不能简单地与其他普通的文学作品等量齐观,因为它毕竟是以人所共知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而取材加工的,在《长恨歌》中所表现出来的,并非是普通人民的朴素爱情,而是封建帝王的欲和情思,所以就更不应该撇开历史事件的真伪性辨析而孤立地就诗人表达出来的情感意识来简单地判断和评价作品中的人物情感,否则岂不是掩耳盗铃?因为诗中有许多情节所反映出来的,当属于白居易自己的情感判断、同情理解和浪漫想象,而并非或者未必符合历史人物的真正情感。所以在我看来,《长恨歌》遗留给后人的确实只有长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