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小说《长恨歌》读后感

时间:2021-08-31

  王安忆长篇小说长恨歌》中的女主角王琦瑶,是文章中的经典人物,牵引全文,文章故事情节让人印象深刻。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范文,供大家欣赏!

精选小说《长恨歌》读后感

  范文一: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建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么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直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小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路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直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直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轻松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么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爱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面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现在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悲剧,她的40年生,也是个悲剧。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悲剧就是悲剧。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写,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写,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可以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范文二:

  在回家的旅途中看了一本书,王安忆写的《长恨歌》。曾经读过王安忆写的《流逝》,平平常常的日子,让她刻画的如画一般的生动,细腻,极像拉家常,可是不琐碎,丰富的感性中带有理性的思考,很喜欢。《长恨歌》也是,密密麻麻的叙述看似琐碎,实际上句句深刻,道出许多精辟的人生感悟。看了她的书,让我发觉了自己的单调,发现原来感情是可以这样丰富,细腻。

  我的语言总是匮乏,转帖一篇别人写的评论吧,比较全面。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当提到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有时难免令读者以为是唐代诗人白居易《长恨歌》的小说版。其实两者并没有一点儿关系的!

  小说中最令人触目的是主角王琦瑶的出场。作者花费篇幅来描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目的只有一个:衬托王琦瑶像是吸尽黄浦精华的结晶。

  &&上海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积着油垢的厨房后窗,是专供老妈子一里一外扯闲篇;窗边的后门,是供大小姐提着书包上学堂读书,和男先生幽会的&&细致和属于女性的笔触,具体描写弄堂的一切。 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了《长恨歌》后,便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将之归类为张爱玲的延续,试想像着如葛薇龙、白流苏、赛姆生太太等角色的舞台由中华民国的上海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海,一群曾经过着声色的男女,如何在夸张禁欲的政权里,度过馀生。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并非全没有缺点,其缺点亦正如其优点,就是《长恨歌》只是将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给予全面集中的描写,意即是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非常流畅的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集中起来全面描写;可是,这些描写却非作者的原创,换言之,她只是依循前人成功的道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的描写上海的原貌是成功的,亦显出其驾驭长篇巨著的能耐!

  王安忆笔下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于关注的与重大政治事件紧密联系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她极力渲染的是各历史时期迷漫于空气中的不同气味、不同氛围、不同的来自感官的特征,她努力准确捕捉的,是各个历史时期中特定个人的生存面目、精神依赖、趣味取向。由于投向历史的视点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有的政治成份,而是作为时间、年代的历史,历史中的个人,故而,她笔下的历史与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切,贴近,两者的交融也因之更和谐,从而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饱满、浑厚感。长恨歌 确实写出了作为年代的历史,写出了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人。 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琦瑶这个人物,写她,是因在她身上看见了一份怆凉。一份逼人的、摆脱不了的怆凉。这份怆凉与其说来自命运来自历史变迁,不如说来自生命本身;与其说来自王琦瑶,不如说来自王安忆自己。这份怆凉是王安忆人到中年对生命的感悟,是对美好生命流水般逝去的一首挽歌、一声叹息。长恨歌最大的成功正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自骨髓、挥之不去的怆凉。

  王安忆的感觉很好,想象力很好。而且,她的感觉和想象很特别。她的感觉、想象常常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抒发与接收,而是理性的断语。理性归纳过的感觉与想象所能拥有的空间应该很有限,但在王安忆那则泉涌不息,无穷无尽,被用得层层叠叠。在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感觉她的刻意、堆砌、笨拙,感觉得不耐烦,感觉得有点累时,又不得不叹口长气,无可奈何、心服口服地承认她的感觉、想象独特且准确,承认她的感觉、想象是她脑中流出的,信手拈来的,承认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风格就像长恨歌的一个记号。

  补充一句,长恨歌那些堆砌而成的硬写、死写 看惯了倒也看出了味道,看出了合理性,尤其结合故事、人物一起看(故事叙说,人物心理捕捉,向来是王安忆的强项) ,甚至觉得它们必不可少,觉得正是它们使这本书厚重起来的。

  还得略谈长恨歌的不足。比如说,关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比如说,王琦瑶被长脚杀死&& 薇薇这个人物可有可无,没有也许更好。作者想通过青少年薇薇写出那个年代,可薇薇没写好那年代也没写好。明确让人感到的,只剩作者写薇薇的用心(又一个刻意)。王琦瑶为什么会死?作者想以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加强她身上存有的那种怆凉感。然而,王琦瑶身上的怆凉感不是靠死来突出的,而是靠活,靠她怎么活下去怎样活出怆凉来。长脚杀王琦瑶杀得莫名其妙,杀得太戏剧化,这一杀,将一本沉甸甸的书、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出了一些轻浮、杀出了一些稚嫩。

  然而,长恨歌纵有再多的不足,一切不足在她获得的巨大成功面前都显得不重要。 长恨歌不可取代,王安忆不可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