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朱自清的《背影》有感(3000字)

时间:2021-08-31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早期的一篇极为有名的文章,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散文的杰作。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集中描写了一个片段,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过去,这篇散文曾长期选作教材,正如吴晗先生说的:“这篇短文被选为中学国文教材,在中学生心目中,朱自清三个字已经和《背影》成为不可分的一体了。”记的叶圣陶也讲过类似的话。一篇散文能够久久传诵,不被忘记,这决不是偶然的,它在艺术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读《背影》后,给我的第一个感受是,作者着力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这会总感情表现的细腻、真实、深刻。

  《背影》写于1927年,记写了回忆中的父亲的背影。那是1917年的事情:祖母去世,父亲徐州烟酒公卖局长的差事也交卸了。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这事发生在作者二十岁的冬天。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

  父子间这种真挚的感情,作者表现得淋漓尽致。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捡定座位、千万叮嘱;从亲自去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极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它使作者经久不能忘怀,读者读后,也不能不为之感动。

  作者写的是一篇抒情散文,通过质朴的叙事来抒情。作者笔下的事物,都被感情的色彩所笼罩。它很不同于客观的叙述,而是用叙述做为抒情的工具。行文的字里行间,都流露了父子间的至情,这正是文章能感动读者的地方。虽是事过十年后的回忆,却都是按当时的情形叙述,在那种种细事中,处处透露了父亲爱惜儿子的心。父亲把二十岁的儿子仍然看成小孩子,而儿子却不太满意,处处认为父亲的行为“不太漂亮”,当时儿子不能理解父亲的一片深情。作者在如实记叙之中,加以点拨:“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我那时真是聪明的过分”。回忆之中,带有责备自己的意思,明白了当时不能体贴父亲心情的过失。这些地方,都增强了文章的抒情性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