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职业卫生工作总结

时间:2021-08-31

  20XX年我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辖区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目标,全年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为辖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年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体情况如下:

罗湖区职业卫生工作总结

一、20XX年职业卫生监管总体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为280家,辖区在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共有申报企业306家(其中非正常运营企业96家),新增申报企业89家,变更申报企业21家。

  20XX年1月1日至11月29日,共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813家次,发现问题417项,责令当场整改132项,责令限期整改285项,立案处罚41宗(包括警告32宗),罚款16.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8家。无职业卫生群众投诉案件和职业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罗湖区职业卫生摸底调查。

  我局根据《罗湖区关于20XX年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罗安监管〔20XX〕20号)的工作安排,为了更好的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情况,更好的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我局特委托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480家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本次调查其中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为280家,不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未正常营业企业数200家,本次调查的280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其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3家、危害较重企业236家,危害一般企业41家。

  20XX年8月-11月,我局统一部署,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市安监局工业企业职业卫生摸底调查以及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最后登记在册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数为321家,并于11月5日前321家企业全部完成信息填报。

  (二)开展20XX年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xx年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区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局、区卫计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了职业卫生隐患排查的专项行动,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职业卫生排查整治,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一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确定联合行动执法对象,由前期排查摸底的重点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中选取15家,其中珠宝企业10家,印刷企业2家,电子制造1家,箱包制造2家,主要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正己烷、苯系物、粉尘、噪声、激光辐射等。三是开展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根据执法对象情况,我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15家重点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作业场所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张贴警示标识、为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品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容。

  行动期间共出动人员58人次,重点检查了辖区15间用人单位,经查,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均能按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个别企业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安全生产制度、培训记录不健全等问题。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出具整改意见书,对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负责人发放询问通知书,责令单位及时整改,并对企业职业卫生方面的整改措施予以指导,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进行处罚。检查期间发现问题隐患34项,责令当场整改11项,责令限期整改23项,警告1家,立案3宗,罚款8万元。

  (三)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1.开展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统一领导和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内容,明确分工;二是排查摸底阶段,有前期摸底调查的结果中筛选出使用有机溶剂的行业企业,再排查后确认涉及有机溶剂使用企业125家,主要行业分布于珠宝加工,印刷,电子制造,五金加工及箱包制造;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执法大队及各街道中队共检查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268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56人次,其中检查期间6家企业搬迁或倒闭。发现问题隐患217项,责令当场整改41项,责令限期改正176项,警告6家,立案11宗,罚款6万元。

  2.宝石加工行业粉尘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深圳市20XX年宝石加工行业粉尘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市全监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地区宝石加工粉尘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查情况通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排查、再排查,已确定辖区内有6家属于宝石加工企业,且均属于东晓街道,主要从事成品宝石、玉石、钻石的后加工,不涉及前段原石切割、打磨、抛光等。我局已联合东晓办事处对6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隐患问题13项,责令限期整改6项,责令当场整改7项,警告2家,立案1宗,罚款1万元。

  3.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汽车维修行业)

  按照《深圳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区迅速制定专项方案,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初步排查,本次排查根据各个街道上报汽修企业113家为基数进行摸排。其中涉及尘毒企业总数70家,接触尘毒物质总人数545人;小型企业接触有毒物质企业数37家,接触尘毒物质总人数455人;微型企业接触尘毒物质企业数33家,接触尘毒物质总人数90人,根据方案部署,在20XX年底至2018年12月进行专项治理整改阶段,2019年1至4月进行集中执法阶段,2019年5月汇总专项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