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坚持“三个结合”,发扬“三种精神”,实现了“三个转变”,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为九江成功迎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检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即有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有利于事业单位的管理,有利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三个有利于”开展工作,以“三个有利于”指导全局工作。
----坚持“三个结合”。一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对编委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要求在批准成立的15天内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备案);凡未按要求登记或年检的单位在审批工资、人员变动、核定编制时编办不予受理。二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各主管部门年终目标考评成绩相结合。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登记、年检、日常管理情况作为各部门参予全县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打分。三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事业单位登记干部考核相结合。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人,我们把工作与干部的考核结合起来,工作搞好了,优先提拔重用,工作搞不好,年终考核评定不合格。
----发扬“三种精神”。一是发扬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二是发扬富于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三是发扬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精神,这三种精神,是我们做好工作的保障。
----做到“三个增强”。一是增强大局意识,改变就事业登记论事业登记的传统做法,摆脱“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离经济工作远”的旧观念的束缚,使部门职能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围绕改变、发展、稳定的全局性中心工作而运转。二是增强主动意识,彻底摆脱“应付式”的工作局面,由“封闭型、被动型”转向“开放型、主动型”,凡是事业单位登记部门服务的领域,凡是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涉及的内容都应积极主动,热情服务。三是增强超前意识,不满足于“守摊子”等待问题出现和事后服务,努力增强服务经济工作的敏感性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