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监管股在县局的领导和全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20xx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市场监管 “利剑”行动
为充分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加强20xx年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局开展了自元月1日开展的为期三个月的市场监管“利剑”行动。
在市场监管“利剑”行动中,我局共立案161起,结案141起,罚款39.88万元(其中农资案件34起,罚款7.2万元;广告案件19起,罚款7.33万元;合同案件16起,罚款0.95万元;商标案件23起,罚款1.8万元;食品案件36起,罚款11.6万元;双反案件2起,罚款2万元;无照经营案件9起,罚款8万元,重点商品案件3起,罚款1万元)。在市局市场监管“利剑”行动考核中我局位居全市第一。
二、开展中原红盾集中整治行动。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自5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以化肥、农药、钢材、水泥为重点领域;以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商品、虚假表示和假冒仿冒商品行为,保护注册商
标专用权为重点内容;加强对假冒伪劣商品纵向流向的摸排,查清业务链条,切断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渠道,强化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的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
在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中,全县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 1369 人次,检查经营主体 1253户,抽检化肥41批次(其中合格28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下发行政指导文书618份,全县工商系统立案28 起;结案28起;罚没款24.37万元,万元案件9起;其中不合格产品质量案件11起,虚假表示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案件3期(化肥1起),无照经营案件5起,其他案件9起(化肥6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取得了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的丰硕成果。
三、做好公平交易和打击传销工作
监管股负责全县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结案及全局执法办案工作。今年我局共立案310起,结案225起,万元案件28起,罚没款截止10月份114.5076万元。
按照《工商总局 公安部 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20xx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及《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文件要求,清丰县认真开展20xx年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
为做好20xx年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清丰县高度重视,召开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县打击传销工作总召集人、县政府副县长,亲临会议并安排今年的打击传销工作。
今年我局开展了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打击传销知识竞赛决赛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打击传销活动。
四、商标监管工作
1、商标注册工作取得新突破。是全市唯一被省局确定的商标工作示范县;“白灵菇”是我县唯一被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省著名商标企业14家,省著名商标18个。今年新申报省著名商标4件,重新申报5件。全县共有有效注册商标502件;其中:今年新申请注册商标19件,注册37件。
2、商标打假维权战果辉煌。今年,全县工商系统加强案件线索排查,深挖案源,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侵犯商标案件。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24件,结案24起,货值金额4.5万元,罚没款4.05万元。
五、广告监管工作
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相继开展了电视购物专项整治、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办理户外广告登记40家,有效地规范了户外广告登记工作。
在今年的广告监督管理中,我局共查办各类违法广告立案查处案件20件,结案20件,罚没款入库8.33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广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六、市场监管工作
在今年的市场监管中,我局开展了红盾户农打假冒保春耕、夏季农资打假、秋季农资打假、成品油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
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展开中原红盾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中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865户次,抽检化肥41批次(其中合格28批次,不合格13批次),共立案查处农资案件75起,结案75起,罚没款20.47万元。
七、合同管理工作
帮扶企业申报申报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家,成功审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6家,动产抵押物价值1.52亿元,帮助企业融资1.3568亿元万元。
八、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材料上报工作
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办公室设在我股,负责我局文件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各项材料及时报送,多次受到县创建办表扬,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虽然我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局党组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其他兄弟股室相比还会有一定的不足。下一步,我股将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压奋进,开拓创新,力争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