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21-08-31

  根据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我局以全面深化招标采购改革工作为重点,坚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现将2014年招标采购改革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进情况

  (一)新体制机制顺利实施

  1、机构职能调整到位:按照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4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内设机构设置、人员交流、定岗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市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信息办等部门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实施监督,开展交易文件审查备案,监督答疑、开标、评标、定标,办理投诉案件,组建和管理交易代理机构库,组织开展诚信评价等工作。实现了监督管理相对分离和相互制约。

  2、代理模式全部转换:自2014年4月1日起,所有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全部实行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改革之初,宽门槛引进与培育社会代理机构78家,其中:工程类甲级资质36家,乙级资质37家;采购类甲级资质15家,乙级资质28家。试运行半年后,通过公开招标重新遴选33家代理机构,其中: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7家,乙级7家,暂定级4家;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甲级9家,乙级6家。4月1日至11月20日代理机构共代理项目1436个,对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培训450余人次。

  (二)诚信体系构架初步形成

  根据诚信评价办法,5个行业主管部门,13个相关评价单位于5月份制定了26个评价细则。6月份,对各县区、各开发区、市直单位大规模组织培训25场,培训1630人次。7月份开始组织各评价主体进行诚信评价计分。目前,已建立评价信息记录企业3114户,信息评价记录27242条,已启用信用标项目31个,已完成信用标项目评审12个项目。10月份启用信用标项目约占当月133个公开招标项目的23.31%。信用标运用效果已经显现,已评审12个项目的中标人中,信用标列第一名的有8个,其余4个信用标得分均列前三名,信用标得分高低,在项目评审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全程电子招投标功能基本实现

  目前,已改造提升了专家抽取、协议维修、网上竞价、协议供货4个系统功能;开发完成了投标人登记管理、诚信评价、保证金收退、电子开标评标、计算机围标串标自动识别、中心站、中介服务抽取系统7个。行政监督、电子监察系统正在开发之中。拟再开发电子档案归集、统计分析2个系统。已开发投入使用的系统功能能满足招投标活动各项工作的需求,日常运行基本稳定,一些技术问题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断完善。自4月1日以来,累计实行全电子招标采购项目457个,其中11月份以来采用全程电子招投标的项目34个,占全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61%。

  (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依照“制度建设体系化、制度完善常态化”要求和“先急后缓”原则,按照体制机制、诚信体系、电子招投标、信息公开、招标办法等五个方面改革内容和“先宏观、后中观、再微观”制度设定构架,强力推进制度建设。分三批完成制度136个。在顶层设计上,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市深化招标采购改革方案》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5个制度;制定了中观层面制度17个,微观层面制度114个。目前各项制度构架体系基本形成。

  (五)新的评标办法运行良好

  按照分类分级评标办法的要求,先期制定建设工程类评比办法8个,政府采购类评标办法10个。新评标办法根据招标人的意见以及过去中标价与预算价的经验比值,调整了项目中标价区间,遏制恶意低价中标。目前,招标人特别是工程类项目招标人普遍反映中标价格较过去趋于合理。在评审过程中,允许招标人派出一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让招标人有参与权。

  (六)信息公开明显加强

  制定了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办法和信息公开范本,完善了信息发布网站功能。在制度设计中,除评标专家评审环节隔绝评标专家与场外人员接触,实现严格的保密管理外,交易过程的招标公告、开标记录、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信息更正或补充事项、质疑、投诉处理、投标企业及其人员的资质及业绩信息、诚信评价记录及得分等均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上网公示,既让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各方面有充分的知情权,也引入社会力量监督交易过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