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分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无证照经营电子游戏及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市发〔XX〕4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于XX年7月至12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针对我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存在的问题,县文体局提出了开展电子游戏专项治理的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及县委常委会通过,由县人民政府下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宁政发[XX]72号)文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杨副县长为组长,县政法委专职副书记以及工商、文体、公安、消防等单位领导为副组长,18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文体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文体、工商、公安三个单位的副局长兼任。从文体局、公安局、工商局各抽调2人、消防队抽调1人,共7人组成办公室人员,负责全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加强正面引导,抓好宣传教育
我县本着“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方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整治查处并重”的工作思路,积极抓好电子游戏经营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做好摸底调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对全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实地调查,发现共有31个电子游戏经营点、730台电子游戏机,与原核定的12个证554台机子多出19个点、176台电子游戏机。发现黑网吧3个,经营电子计算机28台。多数游戏室、网吧利用电子游戏机及电脑进行赌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为规范市场秩序,达到专项治理的目的,制定了《**县关于对电子游戏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为专项治理提供了操作性极强的行动依据。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业主依法经营自觉性。
一是召开业主会议。专项治理期间,共召开业主培训会议4次,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分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学习了《**县关于对电子游戏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全县有53人(次)的电子游戏经营业主参加了学习培训,签订了守法经营责任书12份。
二是发出责令停业通知。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县内10家黑电子游戏室和3家黑网吧作出责令停业的决定,发出了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的通知书,通知13家黑经营点限期自行处理所有用于经营的电子游戏机和计算机,逾期不停止经营和自行处理所有用于经营的电子游戏机和计算机的,将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扣押、没收所有用于经营的电子游戏机和计算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三是召开部份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教师代表会议,通报我县电子游戏行业存在的情况以及将对全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
四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在**电视台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进行公告,使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有计划、见行动并接受社会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