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县政府全面负责,大力推进。县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职责任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推选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贯彻行政许可法,宣传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称《纲要》),以及在探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到乡镇基层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和与市政府签订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根据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检查的通知”([公务员之家]府办函[2004]293号)精神,我县对近四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其主要作法报告如下:
2001-2004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我县健全了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2001年,县政府在制定县府领导成员和县政府部门工作目标时就明确规定了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县法制工作部门或部门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承担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年终逗硬考核奖惩。2002年,县政府在同30个乡镇,40余个执法部门签订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2001-2005)时,更明确了各乡镇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责、权、利,为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项工作切实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
二、实行目标管理,抓好责任落实。
为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管理,县政府将该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安排到各工作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中去,实行了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评比检查,统一考核奖惩。各工作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股(科)、室,落实到岗位人头,全面实行了目标管理,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逗硬考评,与职工年终评比、表彰挂钩,调动了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