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计划生育的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21-08-31

  XX年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市计生委的指导下,围绕“确保省先进行列”的总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全面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XX年底全区总人口为227573人,全年共出生2540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534人,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计划生育率99.76%,比责任目标高1.76个百分点;

  多孩控制率0,比责任目标低0.5个百分点;

  出生性别比106.17,在正常值范围内;

  综合治理到位率95.6%,比责任目标高0.6个百分点;

  统计准确率99.15%,比责任目标高2.15个百分点;

  实现村为主比例93.02%,比责任目标高0.02个百分点;

  农村长效措施落实率95.52%,完成责任目标;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0%;

  生殖健康监测率99.59%;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知情选择面达95%以上;

  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个案信息上报准确率100%,奖励扶助金发放及时到位率100%。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目标管理

  XX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人口计生工作的督促和考核力度,及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出台了集中整治“两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文件。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国务院第428号令和省政府194号令。区委书记和区长在百忙之中挤出时间,到区人口计生局和乡镇、办事处专题督查了人口计生工作,现场解决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区计生领导小组对全区计生工作进行了专项管理,四大家分管领导带队,六月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流动人口清查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区政府建立计划生育联系点制度,县级领导都联系一个村(社区),各乡镇、办事处的党政领导均联系一个计生后进村(居)委会作为计生工作联系点,加大了人口计生工作督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年初层层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细则》,并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区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正职政绩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