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21-08-3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以黑林检发〔XX〕11号文件下发的《关于切实抓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院自XX年4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在本地区利用二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由于宣传动员到位,工作安排周密,组织措施得当,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对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我院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林区分院对专项打击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制定出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并在整个活动期间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这项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把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牢,指定由侦查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综合情况,协调关系,排难解疑,保证了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实效。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了举报箱,为人民群众举报各种犯罪线索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本地区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在电视上曝光,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达到了警示教育林区群众增强护林守法意识的作用。

  3、调查清理。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领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并会同渎职侵权检察局的同志,深入到林业局林政、资源、公安机关对XX年以来办理的有关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行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是否存在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没有发现执法部门在办理涉林案件中的违法、渎职现象。

  4、集中打击。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期间,各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87件,87件案件全部结案,行政处罚违法人员87人。收缴木材5.55立方米,收缴非法捕鱼的电鱼设备10台,鱼网30余片,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