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抓手,以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等职能,较好寺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心抓创建,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襄阳法治城市建设
围绕市委、市政府“1+3”的工作目标,确立了“争创全国法治城市”的奋斗目标,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核心,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一)高起点定位,创建迅速启动。今年,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和支持,在全市社会管理暨政法工作会议上,市主要领导就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做了明确动员部署。4月,制发了《襄阳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争创措施、工作路径和组织保障。紧接着组织各地各部门召开了2次争创推进会,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创建要求,枣阳等6个县(市)区提出创全国先进,樊城等4个提出创全省先进的工作目标,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 4月,组建了4个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的督导考核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整改,促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发展。7月和11月,市人大和市政协视察组分别就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对今后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下一步市人大将对襄阳市关于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决议。
(二)高层次规划,科学制定方案。领导亲自带队,专家顶层设计。市领导多次赴省司法厅、法学会和高校寻求支持。3月,委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组成专家课题组,负责起草《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建言法治建设。 7月,邀请司法部和省、市领导、国内一流的法学专家在武昌召开了高规格的评审会,一致认为襄阳的《方案》符合法治建设发展的新趋势,体现了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法治湖北建设战略的新要求,将有力推动和加快襄阳法治城市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方案》,即将行文印发。
(三)高标准推进,明确创建目标。法治城市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设立了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调配精兵强将充实到一线岗位,形成了功能健全的创建工作网络。市普法办制定下发了《法治襄阳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能,逐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法治襄阳建设提出的目标任务。2012年3月,制定下发了《襄阳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指导办法(试行)》、《襄阳市法治城市创建考评标准及责任单位(试行)》,把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制定本级相应的标准、目标和实施细则、考评办法,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基层,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同时,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城市建设的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今年4月,又争取将法治城市建设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地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为全面了解襄阳市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3月底至4月初,市普法办在市区进行了一次创建法治城市问卷摸底调查,为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创建,优化襄阳发展环境提供民意量化依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夯实创建基础。一是强化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选聘73名同志担任为市直学校第三届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化法制“进校园”工程;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两期对560余名普法宣讲骨干进行了培训。组织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按照“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举办“四个襄阳论坛”暨襄阳市委中心组法治讲坛,市委副书记、市长别必雄主持论坛并讲话,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1000多人参加了论坛。二是加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围绕“3.15” 消费者维权、“3.12 ”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不同主题,采取政风行风热线、书写标语、牵挂横幅、制作永久性宣传碑、牌、散发传单、万人签名、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三是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治工作载体。对 “襄阳普法网”进行扩容,改版升级为“襄阳法治网”。创办《法治襄阳》期刊,开办《说法论理》法治电视节目,展示襄阳法治城市建设,解答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樊城等地户外公益广告等手段,加强对法治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深入开展“襄阳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组织推荐敖大焕同志当选为“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在全市树立了一批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先进人物,培植不同层次可听、可看、可信的典型,引导市民进一步坚定法律信仰,崇尚法治精神,摒弃“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