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上级审计机关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县“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创新审计
方式方法,提高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在加强对干部的审计监督,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审计项目完成情况
近两来,共安排并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2个(正在征求意见单位2个)。其中:县直党政机关13个,乡镇5个,企事业单位4个。被审计对象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0人,副科级2人。共查出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单位违纪违规金额1118万元,有问题资金142万元,直接收缴县财政31.5万元,追回被挤占挪用的资金112万元。根据被审计对象应承担责任,对其做出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针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40条。上报审计结果报告20篇,领导批示达10篇次;发出审计信息6条,被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采用5条,被审计单位采用5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根据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安排和县委组织部委托,2006年以来对县委组织部XXX、县委办公室主任XXX、县委XX部长XX、县XX局局长XX、XX乡乡长XX、XX镇镇长XX、XX局局长XX、等19位同志进行了离任审计;对县XX局局长XX、XX局局长XX等3位同志任进行了任中济责任审计。延伸审计了被审计领导管辖的部分单位。从审计结果看,虽未发现这些同志个人有侵占国家资财的行为,但存在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XX乡、XX局等单位滞留、挪用专项资金计56.45万元。其中:XX乡42.41万元,XX局2.04万元.
(二)XX镇2004年收到土地出让金2.36万元,矿补资金107.40万元,未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管理。
(三)县XXX局:1、对重大项目投资可行性论证不足。2003年该局对外投资53.22万元,虽是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但因环评未获通过,项目最终流产,该局投入后无一笔收益,可能造成损失。2、2003年—2004年无依据收“取培训”及“会议费”7.45万元,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
(四)县XX局:1、XX基金征收不力,2003年—2005年仅征收4.96万元(2005年分文未征),其征收标准和范围与安徽省物价局皖价[2005]275号文件和市政府XX号令要求相差甚远,属失职行为。2、网络公告费收入2.02万元不入会计账,直接发放给职工。3、丢失盖有县XX局公章的《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共5本,一直未作任何有效的遗失申明。4、无依据向县XX局收取“顾问费”2万元。
(五)XX局少数下属单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XX局2005年试卷印刷费1.38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XX中学将2005年收取学生的书本费、杂费9.85万元坐支,至审计之日尚未入帐等。
(六)县XX局审计挤占挪用保证金且管理不够规范。发现98年度XX科从取保证金中借出2万元用于所买车,2002年该科动用2万元买车并且动用2.1万元以个人名义定期储蓄,保证金无明细账且部分案卷缺少银行缴款原始凭证。
(七)少数单位存在不合规发票及白条列支问题。XX乡政府部门2003年至2005年不合规或白条列支金额达30多万元;县XX局2002年6月至2005年底,不合规票据列支金额20多万元;县XX局及其下属也有类似现象。
此外,被审计单位普遍存在财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的现象。
对上述问题,对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界定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分别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违纪问题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决定。截止目前上述各单位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