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高标定位,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统筹城乡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优化人才结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人事管理
1.公务员管理。完成2014年度公务员考核备案和年报统计、完成2015年62名公务员招录工作及调任人员的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工作。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初审。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完成2015年6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录用工作和“双选”引进2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
3.人才管理。公开招募11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我县工作。完成127名优秀紧缺人才2014年度考核工作。接收毕业生报到的人数为668名,接收档案989份,整理档案8924份,毕业生档案归档132份(补收),转出档案234份,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85人,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100人。
4.工资福利。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审批工作。完成全县机关公务员津贴调整审批工作。
5.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 继续抓好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加强宣传国家政策做好军转干部的思想工作,开展了春节及“八一”慰问活动。对全县15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15000元。完成2015年退休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向11位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费143695元,为全部的企业军转干部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从而保持企业军转干部队伍的稳定。
(二)社会保险
1.城镇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51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5.7%;养老保险预计基金征缴10823万元。
2.失业保险参保820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2%;失业保险基金征缴726.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68.9%。
3.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326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510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0.1%。
4.工伤保险参保154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工伤保险基金征缴370万元。
5.生育保险参保1398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4.6%;生育保险基金预计征缴251万元。
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244.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214.6%。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参续保164800人,征缴到位金额为1120万元,发放49193人,5302万元,其中离任村干发放金额为209.6万元,发放率100%。
(三)就业再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17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3.7%。农村劳动力转移(市外)就业新增人数450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1%。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6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7%,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1%;城镇登记失业率3.1 %,控制在市下达任务3.5%以内。职业资格证书核发341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70.6%。
(四)人才队伍建设。新增高技能人才18人,占全年任务的120%。
(五)劳动关系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立案2件,结案2件;调解105件,涉及人数3131人,涉及金额2463万元;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53万元,退还986万元,结余3028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立案53件,结案51件,结案率96.2%。
(六)工伤认定工作。全年申请工伤认定人数30人,不予受理0人,认定为工伤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