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教育演讲稿汇编八篇
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演讲稿会更加事半功倍。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能够利用到演讲稿的场合越来越多,那么一般演讲稿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育演讲稿9篇,欢迎大家分享。
这节课,我想给你们讲几个真实的故事。
先讲最近看到的几则实例。
一则是最近网上热议的案例。一个中国留学生在美国犯法——强j罪,他40多岁的母亲、50多岁的父亲乘飞机赶到美国,试图以“中国式”的办法来解决一个违法的问题——拿钱私了,以摆脱法律的制裁。可是,这个办法在美国不仅行不通,他的父母还因此被指控企图威胁、利诱证人作伪证。这个罪名一旦成立,他们也将陪着自己的儿子在美国坐牢。贿赂、胁迫等等“中国式”套路在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是行不通的。
还有一则就是前段时间网上点击率很高的一段视频。香港地铁里,一个内地孩子违反规定时,孩子的母亲不仅没有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反而向港人争辩:“孩子这么小,你们不该责怪他。”这一说法引来地铁上港民的集体的抗议,一个没有法制观念的母亲怎能教出一个守法的未来公民呢?这段视频着实丢了内地人的脸,让人觉得中国人的素质怎么就那么低下呢?
像这样的事,媒体也常有报道。例如,中国游客在国外违反当地法规,在新加坡随地吐痰遭到罚款处罚等等,中国人不守法的现象我们似乎都见惯不怪了。
同学们,从这些案例中你们看到了什么?——中国人的素质太差,给外国人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我想说什么?——中国几千年来“人治”的国情影响下,中国人不讲法、不守法,法制观念十分淡薄。
那么,我想问你们,“法”是什么呢?我认为,它是一个社会(群体)人们共同约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对群体里人的行为提出的最低要求,是行为底线,社会(群体)中每个人的行为不得低于这个标准。一旦有人打破了这个底线,其他人的权利、利益、自由必然会受到威胁、侵犯,整个社会(群体)就不能答应这种违法行径。从本质上说,法律法规的最高目标就是要保障大多数人的权利、诉求及自由。
国有国法,校有校纪,班有班规,群体中的每个人都有义务去维护法纪法规。
远的不说,就说说与同学们日常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比如入校佩戴校牌的规定吧。每次轮到我在校门口值日时,常常会遇到这样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认识我的某个同学没有按要求佩戴校牌进校,当我拦住他询问时,他通常会说,“老师,您认识我,就手下留情,不要追究了吧?”你们说我该怎么办?——放人?这位同学肯定觉得我讲人情,给他留了面子,但同时对于其他那些我不认识的同学来说,我就执法不公了;不放人?其他违纪的同学觉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的执法铁面无私,可是这位同学却觉得我不通人情了。你们支持我执法,还是支持我违法?
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一些同学不佩戴校牌进校,被我拦住询问时,不屑一顾地说:“学校为什么要制定这么麻烦的规定,每天佩戴校牌?我就是不戴,你又怎么样?!”我解释道:“佩戴校徽进校这个规定,是为了防止外来无关人员随便出入,消除校园安全隐患,避免造成安全事故,从而保障你们在校的安全。尤其现在校园里有一个建筑工地,出入工地的人员混杂,学校如果放任不管,势必影响校园的安定。没有出事时,同学们不觉得这个校规有什么保护作用,一旦出了事再去规定,损害已经造成了,大家会追悔莫及的。所以,一切规定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保障你们在校的安全。学校不希望有伤害事件发生,也希望每一个同学在学校的安全得到保障。”
当然,不可避免的是,有的同学会对学校的一些规定心存不满。有意见怎么办?
这两天我在关注一则热点新闻。某地的一个初中女生因为不愿按学校的规定剪短头发,回家后与母亲发生争执,最后跳楼自杀。这件事引得各路媒体议论纷纷,而大家的焦点聚集在学校的规定不合情理,压抑了学生的爱美之心。但给我的感觉是,媒体的播报搞得是非不明,极易导致年轻、冲动的学生产生仿效心理,当生活遇到了一点点矛盾冲突时,就去选择走极端路线,以死相争的方式。这样的做法是白白牺牲了鲜活的生命,最终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能给自己日益年迈的双亲带来无限的哀痛。所以,我认为应该把对这个事件的关注点放在教会学生如何去面对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一个规定,当你在质疑其合理性、接受程度的时候,一定要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去面对它。比如说可以试试几个办法:第一,可以要求学校有关部门,对此规定做出合理解释,看自己能否接受;第二,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质疑该规定的合理性,做出自己对此规定的解读,看学校能否理解自己;第三,可以向学校提出建设性意见,表述自己对此规定的修改意见,而不是破坏性的消极意见。但是还要注意,“法”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法”在未作修改前,我们仍须遵守。总之,同学们面对学习以及生活中出现的问题,首先要有要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其次,试着与对方沟通,试着换位思考;然后,双方协商,考虑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最后,当这些方法都不能奏效时,那就诉诸法庭,由法律来裁决。这些才是同学们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像现在某些同学做的那样,以身试法,以死反抗。切记,法律是怒火,不要引火烧身,玩火者必自焚;法律是高压线,不要轻易触碰,触电者将身亡。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学校的教育就是要帮助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造就未来自觉守法的合格公民。
现在请同学们自我评价一下,你的法律意识如何?你守法做得怎么样?
我最常见到的同学们的情况是这样的:当有老师监督时,大家还能守法;没有老师监督了,就有人违法。为什么?因为“法”的观念还没有深入我们的内心,转化为我们的自觉行为,内化为我们的品格修养,所以还做不到在不受约束和监督时照样自觉守法。
请大家一齐来思考前几天班上发生的一件事。周二上午最后一节课,下课铃还没响,一些同学就冲出教室,提前给自己放学。老师劝阻这些同学,按时上下课这是所有学校的常规管理规定,令行禁止,天经地义。可是没友料到这样的劝阻居然徒劳无功。在我看来确实是个意外,而它也促使我反思。在整个事情过程中,作为老师,我有没有做得不对或者做得不好的地方,才导致同学们置之不理?我想到了几点:第一,我阻止他们离开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我自己还是为了维护规定?为了“法”,我就无愧;为了我自己,就该反省。第二,同学们离开的理由是什么?对了,上课时我也离开了教室几分钟,这样是否造成了“老师可以离开,同学们当然也可以离开”的错误印象?我离开的理由是公,还是私?是公,我无愧;是私,我道歉。第三,我执法过严了吗?我是否在规定之外对学生有额外的附加要求?有,我应该改;没有,我应该坚持执法。第四,我侵犯了他们的权利了吗?无奈之下我让提前离开教室的同学签名,是为了提醒他们“一人做事一人当”,要敢于承担责任,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结果遭到拒签,个别同学还怨愤不平。我的解释说完,请大家讨论这四点。
现在,回过头来看已经发生的事情,你们有何感想?今后,如果再遇到问题,你们该怎样处理?盲目冲动能解决问题吗?逃避责任能解决问题吗?遇到问题该怎么做?我的答案就是学习“放下”。什么叫“放下”?解决了问题就是放下了包袱。老师对事不对人,绝不会揪住学生的错误不放。学校是纠正学生犯错的地方,不是惩罚人的地方。只有“放下”才能轻松地继续前行。如果不把问题解决掉,问题就像个包袱,一直重重地压在你的心里,你就只能背着它沉重地延续,逃避问题不是办法。
明年,你们就将满18岁,成人了,意味着要承担成人的责任了。如果违法,就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了。所以,在你们未成年的时候,迫切需要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
如今的社会不再是封建专制的社会,正一步步走向法治,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因此,希望同学们在学校里学守法,学讲理,将来走出校门,迈进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未来,中国人素质能否提高,就要看你们年轻的这一代了。希望你们承担起这样的责任,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人对中国人素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