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歌德曾这样讲道:希望是生命的源泉,失去希望的生命就会趋于枯萎,所以生活在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是怀着满腔的热血去追求一个又一个的希望。我也是如此,今天我的希望是当一名兴华法庭的庭长。 我之所以燃起这种希望是因为我自认为具有四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我具有十七年部队领导工作的经验。 这十七年我从少尉到中校,从排职到团职,从基层到机关,先后组织了“802”军事演习的后勤保障,国庆35周年阅兵车辆献礼的训练,野战条件下器材保障机构的开设,基层党支部的整顿,部队普法教育、干部志愿的思想教育整顿等重大军事和政治活动,且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上级的多项表彰和奖励。
第二,我具有勇于拼搏、敢于战胜一切困难的顽强作风和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干好一行的决心和毅力。 在部队,当兵我是一个好兵,三年我进了三大步,当干部我是一个好干部,我年年能上新台阶,为此,我先后被警备团树为预防犯罪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指导基层先进个人,获得军队科学进步三等奖四项,四等奖两项,获得总参优秀论文三等奖一项,军队优秀论文一等奖一项,先后受到各级嘉奖十余次,三次荣立三等功,两次被评为优秀党员,一次被树为学雷锋积极分子。
第三,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环境能力。 96年我从一名中校的团职军官成了兴华法庭的普通一员,但我靠在部队养成的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使我在极短的时间内便适应了环境,进入了情况,找到了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位置,那就是“0”的位置,我坚持从头做起,为了尽快的掌握专业技能,院长、庭长及周围的兄弟姐妹都是我最好的老师,大量的法学书籍是我最好的伴侣,我走到哪带到哪,走到哪学到哪,在进入法院三年多的时间里,我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虽曾因阑尾炎两次住院,但我仍然年年超额完成任务,并且大部分案子自己执行完毕,98年还被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