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纪实演讲稿

时间:2021-08-31

  全民普法教育从1996年开始全面实施,至2003年,历经了“一五”普法至“四五”普法四个阶段。普法工作最初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发起,由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具体组织实施。十八年来,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抓落实,普法工作成绩斐然,为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县作好积极的贡献。

县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纪实演讲稿

一、普法启动的基本情况

㈠抓普法机构的建立与充实。

  1986年初,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杨志德任组长,王昌奇、胡庆云、王建高任副组长,李正良等十六位同志组成的望城县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四名。全县四十三个区、镇、乡和县直机关各战线,各企业、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厂矿、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普法领导小组,一般都由分管党群、政法的领导同志任组长,并配有普法专干,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从而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㈡抓普法规划的制度与实施。

  1985年12月,县委、县人民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制定的《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意识的五年规划》,县人大常委会第六届十次会议专门讨论,并作出了《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各级各部门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普遍制定了规划,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突出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普法工作。

㈢抓普法认识的提高与深化。

  “一五”普法期间,县委、县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全县性的普法动员大会,并利用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党中央的普法《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法及法律常识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营造了开展全民普法的浓厚氛围。

㈣抓普法骨干的发展与培训。

  “一五”普法期间,全县先后分期分批培训了县直机关和区、镇、乡以及县属厂矿中学的宣传员、辅导员2280人,培训率达93。同时各区、镇、乡和县直机关各战线也分别培训了包括各级干部、人大代表、教师、调解主任和退休干部在内的基层普法骨干9000人次。退休教师舒明仆自愿当校外辅导员,先后撰写普法讲稿171篇,70余万字,徒步到28所中小学向师生以及学生家长上课474堂。

㈤抓普法书籍的征订与发行。

  “一五”普法期间,全县共下发普法教材26万册,其中《法律选编》基本做到了繁户一册。订阅各种普法宣传刊物17万多份,自编教材1.1万份。

二、普法教育的主要做法

㈠分类施政,增强普法的适用性。

  在普法教育中,县普法办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施教,层层负责,系统管理”的方式。首先,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学法这个重点。1986年正值整党阶段,县委把党员干部学法问题作为整党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普遍上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和“共产党员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的党课。在整党中全县各级共讲法制课97堂次,听课人数达3万余人。县人事局根据县政府的安排,汇同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国家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其次,突出抓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从1986年开始,全县初中以上学校的班级都开设了法律常识课,把省编教材纳入了教学计划,并保证教学课时。特别是县教师进修学校是培训全县师资的学校,他们抓住教师进修的机会灌输法律知识,这些师资力量返校后,发挥了普法骨干作用。对于社会青年,普法办一是结合社会治安举办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学习班,亦收到明显效果。二是开展本些活动。1986年至1997年先后两次组织了大规模的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层层选拔,使竞赛活动广泛的群众性,靖港区农民代表队在第一次竞赛中获得全县第一名,县供销社青年职工代表队在第二次竞赛中分别获得县、市第一名,省军区竞赛第三名,全省第二名。此外,县普法办对农村分几个层次的对象进行普法,一是农村村级干部,由乡镇培训;二是治安、调解人员由业务主管部门培训;三是党员和村民组长由支村两委负责培训;四是退休回乡的干部教师由村或乡镇负责培训;五是“三户”(即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双文明户)户主由宣传、武装、妇联等部门培训;六是农村妇女“双学”(学文化、学科技)学员,由妇联培训;七是党员联系户,由党员负责包教;八是团员青年的教育,由团支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进行;九是工商户、专业户,由工商所、税务所、司法所等负责培训;十是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由帮教组进行包教包管。

㈡以点带面,增强普法的示范性。

  为了摸索普法的的经验,1986年,县普法办与县个协进行对个体工商户学法的试点,针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违章、聚众赌博、非法经营、违反计划生育、偷漏税款等突出的问题和个体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会依法经营等现象,以及个体工商户住居分散,学法难集中,忙于经商,学法时间难保证,人员流动性大,对象难落实,自主分散型经营,政令难畅通的特点,采取了以下方法:一是按行业分期分批办班,请公安、司法、工商、税务、卫生、计生等部门选用适当法规及基本知识进行授课,并在结业前闭卷考试。二是利用个体户经济条件好的优势,要求每户门前开辟一个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从1986年至1997年,仅霞凝区办有固定宣传栏二百八十五块,出刊2000多期次。三是把普法作为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经商,先学法。

  如申办营业执照,事先要学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对违章的,在责令整改,或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的同时,必须交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合格答卷,同时,结合年检,在依法纠正违章中开展法制教育。1986年,县工商局共查出无照124户,租让营业执照的5户,取缔了一些不合法的“公司”、“货栈”、“中心”,查处非法印制书刊杂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转嫁经营风险等7起违法案件,并因势利导,开展活生生的法制教育,收到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四是评选文明经营户的活动。1986年,全县个体户有625户被评为文明经营户。五是宣传学法用法的典型,在普法中,坚持正面教育,抓好积极因素。注意发现、培训和宣扬典型。1986年9月28日上午,运输个体户郭均社,运货路经长沙市浏阳河路时,见一歹徒驾驶吉普法疯狂冲向人群,当场压死三人,压伤五人后猖慌逃跑,郭临危不惧,开着自己的货车,拦住歹徒的车,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郭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模范公民”的光荣称号,荣记二等功,并受到市政府、市公安局的表彰奖励。县个协广泛宣传了他的事迹,并在各种会议中请他现身说法,收到很好的效果。

  此外还成立了禁赌、维权等协会,成立帮教失足者小组,设立文明经商监督箱等,个协的做法,收到了明显效果:其一,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依法尽义务的人越来越多,桥驿乡麻石加工个体户李富强1987年主动补交税费12000元,全县1987年至1988年8月,上交税费316万元;全县个体户计划生育节育对象391人,无一例计划外生育;从1986年至1988年,个体户慰问、援助烈军属、五保户和关心公益事业捐款达38898元。

  其二,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的人和事不断涌现。1987年,桥驿旅社个体户徐正明,见义勇为抓流氓,挽救两个姑娘于危难之中;桥驿饮食个体户舒友文,慧眼识罪犯,协助公安机关将多年未破的多起盗窃电线的两名案犯抓获,全县个体户积极配合政法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的事件达541起。其三,挽救了一批失足者。全县刑释解教回归的个体户有6人,被评为文明经营户,有33人脱贫致富,有65人改恶从善。其四,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白箬个体户廖学礼,1986年从郴州购买22立方松木,手续齐全,途经攸县图岭检查站时被扣。他想扣木材必须要指出行为的过错,检查站不能无故扣押。于是他先后五次到该县个协和林业局申辩理由,终于将被扣木材全部运回,挽回经济损失12000元。1988年2月,长沙市西区公安分局三叉面矶联防队段某等3人先后在我县谷山乡桃花、南村、金甲3个村11户个体户家中拿走价值达1400余元的烟花鞭炮。这些个体户觉得西区联防队超越了自己的管辖范围,且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于是他们联名向望城县个协反映情况,县个协派人与西区公安分局交涉,分局责成段某赔偿了一切损失。仅1988年,全县个体户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县普法办及时总结并推介了县个协的经验,同时这个经验还在全省个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一五”普法期间,全县各行各业有普法试点单位58个,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