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工作在基层检察院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人事、组织、思想的工作;它是一项团结和号召全体检察官,为完成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奋斗的,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具体工作。政工工作做好了,能使一个单位人心稳定、团结向上、精神振奋、齐心协力、政通人和,必然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基层检察院的政工科是院领导和党组开展政治工作的主要办事机构,很多有关政治、组织、人事、思想等方面的工作,都要经过政工科来实施,通过政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把上级的指示、决定、决议变成每一个干警的具体行动。随着社会的进步、物质生活、文化生活的丰富,人们追求的多样化,需要的多样化以及思想的进一步活跃,政工工作变得越来越繁重,越来越难做起来。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政工人员的配备却没有随着实际需要的变化而增多。用有限的人员做大量的工作,这使不少政工工作人员感到力不从心。许多不了解情况的人还错误地认为:政工科是个可有可无的部门,但政工工作对完成检察任务确实起着重要的作用。对此,本人就基层检察院政工科如何开展工作予以探讨,加以研究,谈几点认识。
一、基层检察院政工科的定位
基层检察院的政工科应当是基层检察院领导和机关的办事机构,与检察工作有着不可分割密切的关系。现在人们对于政工科定位存在着不正确的认识,一些人认为政工科是检察院的一般的后勤工作单位,还有一些人认为政工科是检察院的一个打杂的工作部门。因为现在每个基层院的政工科的确包揽的事太多、太杂。主要是政工工作出成绩,它不像办案业务工作那样有具体的数字体现,只能任劳任怨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工作,实现政工工作的初衷。之所以说:政工科是领导及机关的办事机构,这是因为:一是政工科是按照领导的指示,承担本机关的人事、政治、思想等方面工作的重要部门。虽然,这些工作是多一些,杂一些,整天围着领导转,但都是具有前瞻性、决策性、指导性和引导性的工作。这些工作起着指导全盘,包揽着全局,这些指导有着决定检察任务是否完成的作用。二是政工科对保障完成任务的政治工作的配备以及检察工作的方案制定等。政治工作的配备包括政治教育、完成任务动员、完成任务中的注意事项等。完成任务方案包括工作的进度、步骤、实施任务的方法以及完成任务后的总结、经验的形成等。三是政工科是单位党务工作、政治教育、作风纪律、表彰奖励等诸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也就是说政工科既是上述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也是领导智囊团,领导的参谋部,起着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决议的参谋作用。所以它与其他科室的作用不相同的,是基层检察不可豁缺的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