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那么,关于检察机关的培训心得体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我首先感谢省院为我们组织的这次初任检察官培训,这次培训让我受益匪浅。通过培训,使我对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的检察职业道德的认识更加深入,对检察工作所需基本知识的了解更加清楚,对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的思考更加透彻。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的认识了检察官与普通人甚至是一般公务员相比要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更加深入的体会了检察官所需的政治素质。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作为专门打击犯罪,全程参与刑事诉讼的特殊机关,它上承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下启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对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于保障国家权力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检察官,不论是在公诉部门,还是在自侦部门,还是在侦监部门,我们的每一项活动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进程,我们每一次失误都可能会导致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因此,检察官必须具备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深厚感情,具备正确把握国家政策的政治敏感性,具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奉献精神,更重要的是永远不要忘记一个人应有的良知,永远不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就我个人而言,我立志在自己的检察生涯中,把“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作为自己的人生准则,努力做一名具备良好品行操守的检察官;在执法工作中,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 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慎交”、“清交”,而且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地位;面对社会不良风气,要坚持自己的操守,不为所动,“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永远做一个为官清廉的守望者和群众利益的守卫者。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树立了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检察干警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要做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一是要严格执法,实事求是。在检察工作中,要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人民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满意,我们就重点整改哪些方面的问题,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是要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文明执法,有助于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执法工作遇到大量的问题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数当事人也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检察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位,多数当事人都能自觉接受和履行处理决定。反过来,即使案件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只是由于干警的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也往往会引起当事人的怀疑和不信任,从而引发上诉、申诉甚至形成上访。更有甚者,有的干警在工作中,粗暴对待当事人,不但没有实现执法目的,反而激化了矛盾,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所以,文明执法,事关重大、意义重大。干警对待人民群众说话要和气,态度要和蔼,办事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考虑要细致。要多给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添麻烦。要注意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对待当事人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讽,对当事人要耐心听取他们的陈述、申辩和申诉,不能因自己的主观好恶而影响对当事人的态度。
三是要清正廉洁。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检察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检察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的重任,每个干警都应该正人先正己,加强自身的修养,既注意八小时之内的公正形象,也要注意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清廉。
通过这次培训,我知道了自己的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还是存在严重缺陷。我必须注重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避免僵化教条的“本本主义”,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出发,在实践中领会法律精神,探索刑法理论。此外,为了克服眼高手低的毛病,我还必须认真对待自己书记员的工作,克服书记员工作简单、无所谓的错误思想,端正态度,把这次培训中所学的工作基本技能认真应用于日常工作中,一切从小事做起,把一点一滴的工作做好、做细,“着眼高一些,着手低一些”,只有这样才能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作为初任检察官,我们的检察生涯才刚刚开始,我一定会以这次重要的任前培训为契机,更加深入地掌握检察基本知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接受监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一名党和人民信任的执法者。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中、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 钱、权力、人情的考验和诱惑,才能公正地人民群众执法,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