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法治社会的一个精英群体法官是一种境界,是融法律与品格为一体的境界;法官是一种信念,是获取人生辉煌的信念。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初任法官的心得体会,希望你会喜欢!
“虽然我只是一名平凡的法官,没有令人仰慕的成就,甚至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但是我愿意坚持下去,不管未来还有多久,在有生之年,做一名纯粹的法官!” 他,从事审判工作20年,执著于还原案件真相,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890件,其中经他主审的430起案件,没有一起改判,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不廉举报,没有一个当事人上访缠诉……
他因积劳成疾导致双肾衰竭,两次换肾手术失败后,他至今靠透析维持生命,却一直坚守在审判一线,两年来,参审大要案110件,无一错判……
这就是孙波,一个70后的蒙古族汉子。孙波同志以铁肩担道义,用信仰铸忠诚,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2014年6月,孙波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这是鹤岗法院的骄傲,也是我们当代法官的自豪,更是我们学习的标杆和榜样。其实,孙波身上都是平平凡凡的小事,可每一件小事上又都透着他真、善、美、纯的本性。每次听孙波的事迹我都泪如雨下,对于一名和他同龄的70后法官来说,我觉得和他有不小的差距,我要向他学习的地方有很多很多。
我要学习孙波那努力拼搏、刻苦钻研、坚持真理的好习惯,要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要学会用新的司法理念去推进各项审判工作,并且要不断完善学习方法,使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得到稳步提高。
我要学习孙波那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崇高境界,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追求,不计个人得失,只要工作需要,再苦再累也不怕。要时时刻刻、脚踏实地为百姓做实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 我要学习孙波那一心为公、甘于奉献的好品质。要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要怀着强烈的责任心去完成每一项审判工作任务。我觉得做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就必须得养成一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缺乏埋头苦干的精神,什么事情也干不成。
我要学习孙波那永葆本色、矢志不移的坚定信念,要始终严守职业道德防线,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诱惑和压力,不为金钱和名利所诱,要始终保持坚定的党性、良好的品行、先进的表率。
做为一名人民的法官,我要以办好案件、公正司法为生命的支点,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认真把好案件的事实关和证据关。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判决公正。
肩扛正义,手持公平。我要做一名纯粹的法官!
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已经结束,作为白沙法院实习学生的带队老师,我见证了学生们从初到白沙的陌生、不适,到克服了生活、工作中的种种困难逐渐融入到新的环境,通过认真学习和观察领悟,他们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锻炼,而我本人也从这次实习活动中收获颇丰,以下是我的总结与体会。
一、组织管理方面
本次实习工作既受到了法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又得到了白沙县法院的大力支持,此外法学院学工办李昌郁老师对实习工作的很多细节都作了统筹安排,使得这次实习从整体情况来看,组织管理有序,后勤保障无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白沙法院作为法学院新的实习基地,对我院学生的实习工作考虑得非常周到细致,法院领导和各位法官对学生们的热情接待和亲切关照也为大家更快地适应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好的管理制度是成功的前提和保障,这次实习活动又印证了这一点。
二、实习工作实施方面
在白沙法院实习的共有六名同学,二女两男,经过与法院办公室李主任沟通和协商后,我们初步决定六位同学分成三组,分别到案件较多的三个法庭(民庭、刑庭、执行庭)实习,经过一段时间后,再进行轮换,以使他们尽可能多地接触不同的案件。按照学院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遵守法院纪律,每天写心得体会,记录典型案例,外出要请假报告;带队老师要贯彻执行实习计划,按照实习计划安排实习日程,严格要求并督促检查学生的实习进度,指导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工作,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与实习所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等。在整个实习工作过程中,师生均都按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学生虚心求教,勇于实践,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书写了实习日记,记录了典型案件,实习材料完整规范。作为带队老师,我也用各种方式及时和法院以及学生联系、沟通,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思想稳定、学有所获,以使实习目标得以实现。
三、实习的收获
1、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了更多的兴趣和动力
实习的学生普遍认为,在实践中应用法律与书本中所学到的并不一样。本来根据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被认为是无可置疑的东西,在他们案件时往往会遇到挑战。当同学发现在现实生活里,他很难直接原装使用在法学院学到的法律概念,同时又发现现实生活里有很多在法学院里没有接触过的新事物的时候,就会促使他们“寻找”法律,增加其学习的动力和热情。在学生以往的认识中,常常有法条、法理可以直接套入并解决问题的误解。但在实务中,碰到案件时,如果没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分析、解构和适用这些知识的能力,那么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学生要么发现自己的知识不够,要么发现能力不足,解决案件的压力会促使他们更自觉地学习。
2、法律实务技获得了锻炼和提高
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更要掌握从事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实习活动是获得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法律实务技能包括的内容很多,但非常重要的是其中的法律表达技能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与解决技能。法律表达技能可以分为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两个方面。法律人在其职业活动中总是需要以口头的方式与他人进行交流,表达自己对特定事实或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都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法律意见,记载特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因此,法律表达能力是法律人必备的重要能力。准确、精练的表达是法律人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素质,而深刻的、雄辩的、创造性的表达则是法律人优秀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高超的法律表达能力的具体体现。实习学生通过参与庭审,发表审理意见,书写案件汇报材料,协助法官作出裁判结果,无一不是在进行着表达能力的训练,其目标是使他们具备准确、精练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所涉问题的能力。对法律事实的探知和解决技能是一项综合技能,学生通过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等方法探知法律事实,获得解决案件的经验和方法,是实习活动的重要环节。在这个过程中,琐碎的事务,对实习学生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如传票何时送达、如何送达,当庭反诉该怎么处理等等。
3、部分填补了司理培养不足的缺陷
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基本上没有司理教育的内容,取而代之的是“两课”和“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明显缺乏对法学专业伦理的特殊考量。其次,司理的培养也不是简单的理论学习可以培养的。最高法院把职业操守作为规定固定下来,但并非把这些规定背下来就提高了职业伦理。司理是在实践中无数次的义务冲突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价值观念。实习中指导老师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有助于学生司理的形成和强化,填补了学校教育的不足。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1、实习时间较短,学生亲身感知有限。应结合假期,增加实习时间。
2、缺乏对实务技能的专门和系统训练,学生学到什么全凭运气,案件多就学得多,案件少就学得少。可否考虑在学生实习中期,由带队老师和指导法官就实务方面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技能进行专门授课和系统培训,学用结合。
总之,通过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学生普遍感觉到自己的环境适应能力,为人处事的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进步,实习丰富了实践学习的内容,补充了学校理论学习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