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是师德的核心。少数教师热衷于“有偿家教”,不仅有损教师的人格形象,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会产生消极的影响。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禁止有偿家教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201*年5月28日下午,我校教师全体教师在校领导的组织下,认真学习了《临沭县教体局关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向治理活动的通知》。在认真学习了通知后我深有体会:
我认为教师有偿家教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教师想用课余时间为学生补课,真正想提高学生的成绩,顺便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二是:以家教作为自己的第二职业,赚取外快。但不论是出去怎样的动机,我认为,长此以往教师有偿家教对学生,甚至对家庭,对社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下面我将就以上两种情况谈谈教师有偿家教的不良影响:
近几年,随着素质教育的逐步开展,各学校开始关注学生除基础知识外素质的培养,也相应的推出了各种特长加分政策。很多家长 “望子成龙”的愿望泛滥成灾,不论有用没用,也不管自己的经济状况是否承担这笔不小的培训费用,盲目的为学孩子报了各种特长班。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偿家教更是呈现风声水起的势头。其中,也不乏鱼龙混杂的情况,更有甚者,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有真才实学,举起一块招生大旗就能开班赚钱。难以想象,长此以往有偿家教会给学生,给家庭,给社会造成怎样的恶性循环后果。
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习,我举双手赞成。不仅是对学生,就是对自己来说,也意义非凡。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担负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当前形势下,作为在职教师更要从自身做起,做到“廉洁从教”,无论面对怎样迷离的尘世,都应始终坚持一面廉洁的大旗,遵守职业道德,坚守高尚情操。相信,随着我们不懈的努力会换来教育之路的一片晴空万里。
禁止有偿家教心得体会篇二
“任何教师不得从事、参与任何有偿家教,一经发现,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解除聘约。”红头文件中这样明明白白地写着,而每个学年初,校长与教师之间也都签订相关的责任状。严格的规定、严厉的惩处,效果却几乎为零,目前小学少部分学生,中学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在接受着有偿家教。
原因何在呢?其一,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今中考、高考竞争激烈,各班班容量不断增大,上课的时候老师根本辅导不过来。而分数差之毫厘,升学就会失之千里,家长们只有让自己的孩子通过家教吃点小灶,基础牢固再牢固、成绩提高再提高了。那么,老师又为什么如此热衷搞家教呢?一个字,老师们“穷”啊。哪个老师不愿意在工作之余和爱人散散步、和孩子聊聊天共叙天伦,和朋友逛逛街、爬爬山享受生活。可教师是低收入群体,辛辛苦苦一个月拿到手里不过3000元左右的工资,维持平时生活尚可,供孩子上学、买房等大宗花费根本承受不起。马无夜草不肥,不做家教不富,做家教一个月的收入是工资的好几倍,这样大的诱惑,老师能不去干吗?强大的需求市场、热切的供应团队,家教不火才怪呢!
其二,民不举官不究,法不责众。对于有偿家教,因为太普遍,有关部门也只能是睁只眼闭只眼,除非有人穷追不舍或过于猖獗才会抓个典型,大多数时候有人告发,花点钱、找找人也就过去了。我们这里近几年处理了两起:去年,一所名校的名师进行有偿家教,被举报查证,结果取消了名师资格;今年,一位中学教师因为从事有偿家教,被调离重点中学遣送到农村中学。但是,这么长时间,这么多从事家教的老师也只有这两个倒霉蛋,老师们心里明白,只要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由此可见,一张考卷定终身的评价制度不改,家教一日不休;老师的待遇不切实提高,家教之风也只会越刮越盛。那么,目前是不是我们就毫无办法了呢?也不是。对于有偿家教,一刀切、三令五申禁止,根本无济于事,倒不如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把它纳入正常的良性轨道:既然都这样补了,允许学校在双休日开办一些提高班和辅导班,适当收取一些费用,这样名正言顺,教师有了一定的收入,面对自己的学生,了解学生情况,能有针对性地辅导,将来成绩提高了还是自己的成绩,何乐而不为。家长们则免去了四处奔波接送孩子的劳苦,又节省了大部分的花费;学校更可以对本校的提高班、辅导班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因为是收费办班,机制完全可以灵活一些,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学生自由选择班级、选择老师,这样岂不几全其美?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应该逐渐加快评价改革进程、减小班容量,提高教师待遇,使我们的学生和老师都能轻松愉快地生活,让教育健康地发展。
教育是育人的事业。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少数教师热衷于“有偿家教”,不仅有损教师的人格形象,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会产生消极的影响。“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于创新。”尽管教育的课程在变、教育的模式在变,但开智启蒙、传承文明、塑造人格的教育本质没有变;尽管教育的方法在变、教师的观念在变,但甘为人梯、引领未来、为人师表的教师职责没有变。为了教育的理想,为了理想的教育,让我们在提升学生的生命质量中,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一、“有偿家教”违背了师德的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献身教育是师德的基本要求。只有爱岗敬业,教师才能积极面对自身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才能把握现实,面向未来,才能对人类历史负责!尽管“有偿家教”看起来是一个社会需求,教师用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搞“有偿家教”好像也无可厚非,法律对此并没有作明确的规范。但是,仅仅用“合法”的要求来规范教师的行为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是一切行业的底线。身为人民教师,不仅应当模范地守法,而且应该以自身高尚的德行影响社会、引领未来。因此,教师的主要精力应当凝聚在本职工作上,凝聚在教书育人的事业上。在这样一个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中,教师仍然应当坚守教育的理想,仍然应当担当起塑造社会良知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