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述职报告

时间:2021-08-31

  各位主住、各位委员:

  下面,我向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述职,请予评议。

  2006年3月,经组织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担任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任职以来,在市委、上级业务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大的决议决定,求真务实,廉洁勤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所分管的工作任务。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保持了稳定,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有了明显提升,对推动全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去年11月,我个人被山东省检察院授予“优秀侦查员”荣誉称号。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为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把握好学习、工作的方向。在学习形式上,坚持以自学为主,基本每天都能挤出时间,集中精力进行学习,同时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外出学习考察,强化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学习过程中,注重把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在学习中增强实践能力,在实践中明确学习重点,有针对性地提高了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了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目的。尤其在今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我撰写了三万余字的读书笔记,深刻认识了“三个代表”的实质内涵,充分认识到我们党的先进性,党的历史使命和根本任务,能够正确看待人民赋予的权力,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多年的检察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职能机构,代表的是正义和法律,任何一点误差都会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对法律的信任度。因此,在查办职务犯罪中,我始终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出发,努力摆正检察工作在大局中的位置,找准为大局服务的最佳切入点,通过履行职责,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从政治、政策、策略和全局的高度,观察、分析处理执法中的问题,做到既严格执法,又注意政策、策略和方法,工作中做到不失职,不越权,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结合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撰写的《构筑办案安全防范体系》、《领导重视,侦诉协同,确保反贪案件质量》等文章先后被高检院、省检察院和(上级)市院转发,并注意把理论用于实践,在调研中提高了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