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干部职工的述职报告

时间:2021-08-31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干部职工以场为家,奋战在绿化荒山的第一线,为绿化宁波大地,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功不可没的成绩。但是,由于生产经营范围受限、地理位置偏远、历史包袱较重等原因,致使宁波市林场经济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老化,人员多、负担重,职工收入偏低,生活困难。为了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市政府陈炳水副市长和市林业局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宁波市林场党委以积极的姿态,创新发展的思路,克服种种困难和阻力,大力推进林场体制机制创新,通过二年的努力,宁波市林场焕发了新的活力,前景态势越来越好。

一、体制机制创新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业、创新”的要求,认真贯彻文件,以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为核心,以生态优先为原则,以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永续利用为前提,大力发展林场经济,努力提升自营创收能力。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积极主动、自然过渡”相结合的改革原则,大胆稳妥地推进林场改革。以“保护、发展、管理、提升”八字为工作方针,力求做到依托保护促进发展,规范管理实现提升。努力将林场建设成为“经营管理科学,基础设施完备,森林优质高效,产业充分发展,资源经营持续,林区富裕和谐”的现代国有林场,实现“突出三大保护,强化三大管理,抓好四大发展,实现五大提升”的总体发展目标。

二、体制机制创新的方法措施

  一是以推行“事业单位人员全员聘用制度”为抓手,打破“铁饭碗”。以国家、省、市人事部门《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八个文件为依据,坚持合理定岗,以岗定人,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人员的原则,推行事业人员全员聘用制度。打破“铁饭碗”,对竞聘下岗的富余人员,鼓励走出林场自谋职业,在政策上给予保留原有身份,按规定退休年龄给予办理退休手续;在经济上给予享受停薪留职生活费补助,按办理停薪留职时的档案工资的40%享受,离退休前二年调整为按55%享受;社会保障“五项”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按政策规定享受。

  二是以推行“事、企分开的管理制度”为契机,打破“大锅饭”。实践证明,事业单位推行企业化管理制度在林场执行以来,弊端较多,导致事业部门借用企业拥有自主权为由,擅自扩大权力,将资源配置、劳动分配、用人用工等演变成“私有化”。而公司(企业)既有自主权,又享受事业待遇,企业亏损,工资奖金照发。推行“事企分开”,有利于从事公益性管理保护的人员,更加体现社会公益服务职能,有利于规范化、制度化,公司(企业)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利于提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事业部门,依照事业全拨工资序列标准执行,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度”。公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行法人治理机制,采用以总经理为代表的全员承包方式,实行“经营业绩目标承包考核责任制度”。人员工资采取“保留原有身份,打破档案工资,公开竞聘上岗,实行以岗定薪”的方法,将公司(企业)经营业绩同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相挂钩,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三是推行“用人用工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打破“终身制”。随着事业单位人员全员聘用制度的推行,身份终身制的观念将被逐渐淡化,林场只拥有聘用人员和合同人员,以身份划分的“正式工”、“临时工”的时代随着社会保障五项制度的执行将逐渐逝去。林场中层以上干部的选拔,随着“公开竞聘、民主推荐、党委任命”制度的实施,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终身制度也宣告结束。随着“以岗定人、竞聘上岗、竞聘下岗人员实行停薪留职”等制度的实施,人员能进不能出的终身制也被打破。通过用人用工制度改革,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制度。让懂管理、会经营、思想上进的同志能够进入林场或被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为优秀人员进入、提拔创造一个良好的用人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