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丧葬习俗中,据《周礼》记载:丧家必须穿戴丧服,晚辈穿孝表示 对长辈的孝意和哀悼,后来引申成为亡人“免罪”之意。在传统礼仪中是根据丧服的质料和穿丧服的时间长短来体现血缘关系的尊与卑、亲与疏的差异的,这就是古代的“遵礼成服”的习俗。几千年来,汉族的孝服虽然有变异,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制,基本上分为五等,即:斩榱、齐榱、大功、小功、缌麻。
第一等孝服为“斩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种。在古代规定,如下情况必须要穿“斩榱”: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对公婆、重孙对祖父母、妻对夫等。
第二等孝服为“齐榱”,是用本色粗生的麻布制成。在古代规定,如下情况必须要穿“齐榱”:孙子、孙女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此外,孙子孝帽上钉红棉球,孙子媳妇带三花包头,孙子、孙女的孝袍肩上钉有红布一块,按亡人性别,男左女右,谓之“钉红儿”。重孙子孝帽上则钉粉红棉球,孝袍肩上则钉有红布两块,也是按亡者性别男左女右,谓之“钉双补 丁儿”,到元孙的肩上钉三个“补丁儿”。
第三等孝服为“大功”,是用熟麻布制作的。在古代规定,如下情况必须要穿“大功”:为伯叔父母,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时。
第四等孝服为“小功”,其制作材料与“大功”相同,都是用熟麻布制作而成。在古代规定,如下情况必须要穿“小功”: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和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时。
第五等孝服为“缌麻”,一般用较细的熟布制作而成,它是五服中最轻的孝服,后来改为用漂白的布做成,故也称“漂孝”。在古代规定,如下情况必须要穿“缌麻”: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时。
其实在古代除了五服外还有一种更轻的服丧方式,称为“袒免”。据历史记载,朋友之间如果亲自前去奔丧,在灵堂或殡葬时也要披麻;如果在他乡,那 就“袒免”就可以了。
到了近现代的时候,中国的丧葬习俗受到西方的影响,丧服有了很大改变。通常是在告别死者、悼念亡魂时,左胸别一朵小黄花,左臂围一块黑纱。有些妇女死了,亲人在发际插一朵白绒花。这些象征的志哀方式,比起古代丧服要大大简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