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笔写执规执纪学习心得,就像打翻了五味瓶,心里很不是滋味。作为有着上百年历史的中国,唐朝已有着一整套非常系统,非常完备的规章制度,可为什么现今的人民政府却逃不出“出事——学习、讨论、整改——再出事”这个怪圈呢?
作为人民百姓,我们只能管好自己,对大局却无能为力,而案件的发生直接影响到切身的利益,不免心中黯然神伤、倍感不安和焦虑。借此机会,说上几句想说的话,不管是声大还是音小,不管是动听还是刺耳,姑且算是对单位尽到的一份责任吧! 首先我想说点儿发挥警示教育的案例,现将查处的11起典型案件如下:
1、杭州淳安县卫生局副局长王雪峙为儿子大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墟街道办事处主任曹晋民公务用餐饮酒问题。
3、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凰桥村支部书记任巧娒组织人员赴京公款旅游问题。
4、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办主任、招商局局长沈卫星,经济发展办主任、工业园区办副主任徐宁峰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5、嘉兴桐乡市崇福镇芝村村村委会副主任盛金春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6、绍兴市柯桥区(原绍兴县)台办主任李放鸣公款宴请及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问题。
7、金华磐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科科长陈念华、保化科科长朱剑辉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8、衢州常山县职业中专校长符水禄、工会主席余文祥违规发放月饼问题。
9、舟山市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郭春穗收受礼卡及参与由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的问题。
10、台州仙居县民政局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
11、丽水缙云县新碧街道宅基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启均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上述11起典型案件,有的借婚嫁收取礼金,有的收送礼券礼卡,有的公款吃喝,有的公款旅游,有的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及月饼,有的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有的参与由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均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对这些案件予以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制度本身是不成问题的,可为什么我们有章不循,有规不行呢?完备的规章制度只是为防止违规案件的发生提供了可能。要想规章制度真正发挥其功能,在现行的体制下,公务员之间相互监督机制是不现实的。关键要看管理层是否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是否真抓实干。还是“出了事就发烧,完了事就拉倒”,只做表面文章,使内控管理流于形式。我们的政府不缺乏制度,也不缺乏管理机构,我们真正缺少的是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精神和作风,缺少的是对银行高度负责的责任心。
其次说点儿“人”的事儿。就像门锁挡君子档不住窃贼一样,规章制度再好“人”不执行也是没用的。我们的公务员无论是为官的还是为民的,从自身的角度讲,出现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都是没做好“人”,说白了,就是自身的头脑出了问题。在政府工作,天天支配人,如果滋生贪心,膨胀私欲,稍有可乘之机,难免不下水。另外,一个人的品德习性不好也会走下道,“吃喝嫖赌吸”,过分追求奢华的生活,总有缺钱的时候,没钱时就不好办了。
如平时多学习学习,明白的道理多了,法制观念就增强了,人的胆儿也就小了。再就是没事时多反思反思,是非观念正确了,人的心态慢慢就平和了,遵章守纪也就
顺理成章了。我们普通百姓虽然只能管好自己,但这也很重要,如果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就不用担心案件了。要记装愚昧的人‘胆大’,智慧的人‘胆携”。还是最一个聪明、智慧的人吧!
钱多少是多啊?知足常乐吧!在有限的生活和工作中,要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何尝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呢!“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