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_________(注,此处具体填写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_________(企业/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____,具体为_________(详见清单/_________)。以上转让标的的性质属于_________(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_________(详见清单/_________)。
转让方(是/否)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四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1.乙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2.乙方不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3.甲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第五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甲方在转让前对于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2.由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