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县盛世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瑞尔广告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本维修加固工程施工事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维修加固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户外广告牌维修加固。
(二)工程地点:**县政务中心楼顶。
(三)工程范围:**县政务中心楼顶正面广告牌,见维修加固施工图。
(4)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施工图的要求,本维修加固工程项目保证在2014年12月12日时间范围内能安全正常使用,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2、本工程图纸方案说明、按照国家规定的并按深化完善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5)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为2012年12月 日,竣工时间为12年12 月 日。
(6)工程造价:
本合同造价为:(大写)陆千元整(人民币)6000.00 元。
(7)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指派张建华为甲方代表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为乙方办理结算。
3、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维修加固的经验和资格。
2、指派 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处理施工中的有关问题,遵守甲方的管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