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模板

时间:2021-08-31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提要:

  合同之买方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以下称买方)

  联络地址及电话: (保证该地址为有效之联系及通信地址)

  合同之卖方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以下称卖方)

  联络地址及电话: (保证该地址为有效之联系及通信地址)

  合同之居间方为广州市番禺方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居间方)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1-3号铺

  买卖双方经居间介绍、协助磋商,同意购入及出售位于

  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双方就该物业买卖交易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物业现有之产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注面积 平方米;本次交易该物业总价为人民币

  元,卖方或其授权代表保证对该物业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如存在隐瞒与该物业买卖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的,或由于卖方原因导致该物业无法办理产权交易手续的,卖方应赔偿由此而给买方及居间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买卖双方协定以第 项所述情况购入及出售该物业,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全面检查、清楚了解该物业的所有情况并无异议:

  (1)以现有之状况购入及出售该物业;

  (2)连现有之租约购入及出售该物业。

  三、买卖双方确认,买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A、一次性付款适用:

  (1)人民币 元买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同时付清给卖方作为定金。卖方须出示由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称房管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凭证给买方查验。如卖方未能即时出示有关文件的原件,则卖方应将上述定金暂交由居间方代管,并保证依据本合同条款履行,另须于 日内出示有关文件给居间方或买方查验无误后收回定金。如卖方逾期未能出示有关文件,则视为卖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