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____________部门(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1. 货物名称:________救灾专用单帐篷。
2. 数量:____________顶。
3. 价格:货物单价:_____元;货物总价:____万元;装运费:____万元;合同总价:___万元(货物总价+装运费)。
4. 供货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后__天。
5. 产品编号:本批帐篷的编号为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见合同附件。
三、交货地点、方式由乙方送货到_________救灾物资储备库内。如因救灾需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但不增减装运费。
四、装运费由乙方向承运单位支付。
五、包装要求见合同附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 验收标准:见合同附件。
2. 方法:
(1)首件检验、封存。在签订合同后__日内,乙方提供首件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专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封存。首件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乙方不得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2)最终验收。在产品全部交货后,如需运抵指定仓库,由甲方和其指定的专业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验收。如需运往指定灾区的,由甲方和其指定的专业检验部门在乙方生产场地对货物进行检验。
a.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
b.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c.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d.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