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种薯购销合同

时间:2021-08-31

  马铃薯购销合同1

  供方(甲方):

  购方(乙方):

  代表:2014年月日

  供方(甲方):武川县 种植专业合作社 代表: 购方:(乙方):村,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现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 甲方向乙方销售脱毒马铃薯种薯,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如下。

  1、品种:克新1号2、数量:45吨。

  3、质量标准:品种纯度95%以上,净度98%以上,病、烂、冻薯率小于2%;

  4、薯块规格:单薯重50—120克,包装定量:98市斤±1市斤/件;

  5/市斤。单价内包含甲方提供的运费、装卸费等费用。

  二、交货及付款方式及:在签订本购销合同2日内,乙方预付甲方购种薯款 元,甲方负责在乙方付清款5日内将种薯运抵乙方指定地点。运费、装卸费由甲方承担;

  三、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2014年4月日前,地点:武川县 乡村;

  四、甲方供应的马铃薯种薯必须提供县级产地检疫证书,保质保量供给甲方所订购的品种。

  五、违约条款: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及时组织发货;若乙方未付款则甲方有权拒不发货;

  2、交货的时间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3、甲方承担马铃薯由于本身遗传基因缺陷以及因品种、品质等未达到种薯标准引起的表现性状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不承担乙方因仓储、管理栽培不当、栽培技术及异常环境气候因素导致的损失;

  4、如发生其它质量纠纷,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认真落实。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