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方公司)
乙方:(中 间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
商品名称:UPS不间断电源
原产地:中国
价格条件:FOB深圳。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 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 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 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 C&F或 CIF条款”执行与海外客商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达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自己的饭费,招待费,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除了支付该合同相应的佣金给乙方外,甲
方还需要支付销售额的5%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