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订购合同范文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订购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金额等)
二、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标准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 伍 天交货。
2、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无损坏、无质量问题。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时间:在合同生效后,货到通过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货款。
2、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采购货品,通过验收合格后,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进行结算。
四、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五、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政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种植人):
乙方(订购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辣椒,订购辣椒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品种规格
等 级
数 量
(公斤)
种植面积(亩)
备 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质量要求:
1、辣椒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规定的无公害要求。
2、辣椒外观:
三、价格
□固定价格: 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 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四、种子提供方式
种子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种子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种子应满足的条件为: ;种子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五、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辣椒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辣椒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六、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辣椒的质量、品种、数量、包装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七、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乙方□ 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辣椒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辣椒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辣椒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辣椒的,按逾期交付辣椒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辣椒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茶叶;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辣椒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辣椒的,按少收辣椒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辣椒,按逾期接收辣椒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海参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海参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鲜海参 40000.00公斤,其中: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海参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海参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 质量要求
1.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2.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海参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5%。
收购地点:公司院内 。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
甲方自负。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海参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 10 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参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海参款。
3.确定海参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
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参,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海参用药规定施用药物,严禁对海参使用高残留、超标药物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养殖海参。
3、海参生产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甲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海参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海参总价值12 %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海参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季/月合同总数量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参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海参,应按每百斤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海参,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甲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一 年,自 20xx 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 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订购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法定代表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