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超市合同模板八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超市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
乙方: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供应商、促销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促销员,并订立本合同书。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 合同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点: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商场超市的销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必须为甲方指定的商场或超市,甲方可根据客观情况与乙方的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
二、促销员的录用
(一)促销员的条件:
1、应聘促销的人员必须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谈吐文雅、身体健康、身高在1.55米以上。
2、应聘人员必须要有累计半年以上的促销经验,必须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
3、应聘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有效证件。
(二)促销员应聘的程序:
1、应聘人员持个人简历由业务员安排面试,面试合格后,交纳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由业务员安排试用岗位。
2、促销员试用期为三个月,由业务员考核合格后,签订促销员合同,转为正式促销员;如果不合格,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未通过试用期人员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其试用期工资。
3、促销员录用后甲方有义务对促销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满足超市需要。
4、甲方有义务于规定时间内与超市签订协议,以便于促销员办理进店手续,
如未及时与超市签订协议造成促销员未办理进店而上岗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促销员的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接待顾客热情、主动、耐心、礼貌,争创最佳服务。
2、严格执行商品物价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商业道德。
3、遵守超市、甲方、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分钟到达超市,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下班交接班时,务必做好交接工作,以确保责任分明。
4、在超市内抽烟、偷盗、吃东西、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超市依照有关规定给于处罚,罚金由促销员个人承担。
5、保持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上班时一律服从所在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在上班时间做私事,查到一次罚款15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6、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上班前搞好卫生和商品陈列,保持营业场地和货架的干净整齐。如果发现商品陈列混乱,卫生不好,使得营业场地杂乱者,一次罚款20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7、虚心认真地听取顾客的意见并及时地反馈信息,维护甲方的形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8、爱岗敬业,熟悉产品知识及销售常识,以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9、促销员若发现商品价签错误,应立刻通知超市主管人员,及时更换,因价签错误造成的经济出入,由促销员自行承担。
10、促销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甲方的随机检查,并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做好每周的进、出、存报表并且上报给甲方,报表中得数据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11、促销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信息反馈规定,并及时交给业务员,否则按每次10元给予处罚。
四、促销员的考核
(一)、上班的规定
1、促销员应按时上下班,并记录在考勤卡上,甲方将按考勤卡及业务员查岗记录核算工资,考勤卡需要超市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得私自签卡。
2、促销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如因违反超市制度,造成超市罚款的由促销员自己承担。
3、促销员不得无故旷工、脱岗,无故旷工、脱岗一次罚款50元,达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休假、请假的规定
1、促销员每月休息三天,可以在周一至周四选择一天休息,不得连休或在双周末休假,当月不休假视为放弃,不得累计到下月,促销员休假时,需提前两天向主管业务申请。
2、促销员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休息,凡是安排促销员在法定假日(除过年外)不能补休的,均支付给促销员每日50元的工资补贴;安排促销员在过年放假期间工作的,则向促销员支付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3、促销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书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经业务员批准之后,由业务员具体安排,无特殊原因,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请假;如果互相顶班的时间必须记录在考勤卡上。请假人必须在交接完工作之后方可离岗,一律不许口头、电话或过后补休假条等形式请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以旷工处理,严重的直接开除,同时将警告业务员一次。
五、促销员的薪酬、福利和待遇
1、促销员工资于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工资将打入促销员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2、促销员的工资底薪为人民币元/月+提成 %
3、促销员薪资调整按五年为一周期,每满一年底薪加50元
4、由于超市的需要,超市硬性要求加班,甲方不给予补助。除正常休假外(每月三天)的请假或休假不享受工资,如请病假,须出示医院病假证明,经核实为病假者,不扣请假日工资。
5、促销员的社会保险由甲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失业、养老、医疗、等项保险费。促销员按规定缴纳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6、促销员自行解决食宿及交通费用,甲方不予补贴。
六、促销员的解聘和辞工
1、因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办理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构成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因乙方违反超市规章制度,超市要求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因严重违反超市制度,造成损失的;构成违法行为的,将视超市的要求,配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促销员的辞工:为便于甲方的安排,在职促销员必须提前30天向业务员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安排人员盘点交接手续,方可离职。如乙方不能顺利移交从而导致甲方的损失,甲方则将追究其责任。
4、促销员无论是解聘,还是辞工,都应当把促销服、相关资料等交接清楚,若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年月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