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款合同

时间:2021-08-31

  合同编号:

  甲 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刘安东 住 所:XX市XX区金融大街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 签署: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存款协议。

  第一条 同业存款金额、存期

  1.1甲方存入乙方人民币 元整(小写:¥ )。 1.2同业存款的期限为 年。存款起讫日期以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划款申请书为准。

  1.3甲方存入乙方的同业存款的账户信息以同业存款划款申请书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二条 同业存款利率和利息计算 2.1利率

  2.1.1本合同中同业存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利率水平为 % 。 2.1.2本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实施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导致合同计息基准不存在的,本合同利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协商不成的,乙方应于利率市场化后10个工作日内偿还剩余同业存款本金,并按利率市场化前一日的执行利率支付利息。

  2.2利率调整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固定利率,利率不做调整。

  (2)利率在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1日根据基准利率水平调整,每个计息期内不再调整。

  (3)利率于基准利率调整日调整,计息期内调整次数不限。 2.3计息

  2.3.1本合同项下利息采用“实际/360”方式计息,公式如下: 利息=同业存款本金×利率×计息天数÷360。 计息期内利率或存款金额作调整的,应分段计息。

  2.3.2在“实际/360”计息方式下,计息天数按实际公历天数计算。 2.4付息

  2.4.1付息方式为以下第(1)种方式:

  (1)本合同项下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20日。付息日为每季度末月21日。存款按季付息,最后一期利息利随本清。

  (2)本合同项下存款到期一次性结息,利随本清。

  2.4.2如遇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甲方第一个工作日付息,付息金额不变,顺延期间利息在下一付息日收取。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甲方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按照合同约定的存款利率计息。

  第三条 划款及债务凭证

  3.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同业存款划款申请书。

  3.2乙方提交的同业存款划款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应加盖公章并经有权签字人签字的。同业存款划款申请书应填写无误,否则导致的划款失败损失由乙方承担。同业存款划款通知的提交日期应早于划款日至少1个工作日。

  3.3 甲方收到乙方同业存款划款申请书后,应对划款条件予以审核,符合以下划款条件的予以划款,否则退回同业存款划款申请书:

  (1)本合同要求签订的担保合同等附属合同(如有)已经签订并持续生效,本合同及附属合同要求的公证、登记、公示等法律事项(如有)已办理完毕,担保权益设立并持续有效。

  (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始终真实有效,经营状况稳定,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且没有发生可能导致乙方违约的其他事件。

  (3)划款申请书内容真实、完整,符合甲方要求。 (4)其他: //

  3.4甲方的资金划拨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壹份,作为存款债权债务凭证。上须特别注明“同业存款”和“按 年 月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 签订的同业存款合同(合同编号: )条款执行”字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上载明的信息应与同业存款划款申请书一致。

  3.5甲方同业存款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需向乙方申请挂失、补办。乙方受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第四条 利息支付和本金归还

  4.1 乙方保证在同业存款存续期内于约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并于到期日将应付的利息及本金汇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4.2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甲方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 户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55001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403100000004 在汇路调整时,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

  4.3 乙方提前偿还同业存款本息应征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 第五条 增信措施

  5.1本合同项下增信措施包括以下第 // 种方式

  (1)保证: 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人,保证人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甲方与 签订的《保证合同》。

  (2)质押: 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 ,具体内容详见甲方与 签订的《质押合同》。

  (3)

  抵押: 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标的为 ,具体内容详见甲方与 签订的《抵押合同》。

  (4)其他信用增级措施: 5.2若乙方或保证人信用度下降、担保品价值降低或其他可能导致甲方权利受损的事件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额外的信用增级措施,乙方不得拒绝,若乙方不能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担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协议项下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5.3在甲方行使本条所列各项担保权利后,仍不能收回全部债权的,乙方就剩余债务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5.4乙方同时提供两种以上增信措施的,甲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其中一项或多项担保权利。

  第六条 承诺与义务

  6.1甲乙双方均承诺有合法资格签订本合同,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且签署本合同的是双方的有权签字人。

  6.2乙方、乙方总行、乙方总行所属其他分支机构若与甲方、甲方关联机构、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其各级机构不得采取任何损害甲方于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利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扣划、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等行为,司法强制执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