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承接的“ ”项目铝合金门窗铝型材选用乙方生产的“ ”牌 (颜色)铝型材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方式:甲方承诺“ ”项目所用的铝型材由乙方独家供应,不选用其他厂家的铝型材。
二、型材规格:铝材厚度 ㎜。 系列推拉窗, 系列平开窗。
三、“ ”项目铝型材用量:约 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四、单价: 单价按甲方正式下订单并支付定金当日中国铝材信息网公布的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另加 元/吨的加工费计算(以上单价含税、含单车单次3吨以上运费、含包装物重量)。单车单次 吨以下运费甲方按 元/车支付给乙方。下单时间与支付定金时间不一致时,铝锭价则按乙方收到定金当日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计算。
以上加工费单价均为T5状态的门窗型材单价,若要求T6状态则门窗型材单价另加元/吨。
幕墙材料加工费在以上单价基础上另加 元/吨。
注:铝锭期货交易日均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停牌。故逢周六、周日下单日并支付定金铝锭价则以周五公布的铝锭价为准,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布的铝锭价为准计算。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GB5237—2004标准生产与验收;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发票。
六、订货及供货时间:甲方在订货时,指定 (身份证号 )签字或加盖公章通知乙方,该订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乙方接到订单之日起 天开始陆续分批供货,“ ”工程项目铝型材应在 年 月 日前提货完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交货时间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