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娇姿时尚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产品功能等多方了解及市场明确定位后,自愿做为甲方加盟店,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所属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自甲方开始向乙方供货起,乙方即取得本协议约定的加盟经营资格,乙方无需交纳加盟费。
3、乙方自觉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规划和管理,切实做好针对顾客群的服务,业务上接受甲方的督察和指导。
4、此代理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第二条:加盟经营范围、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服务对象是本美容院的消费人群,不得擅自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
2、乙方加盟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的经营地址是:省市(县)区(镇)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品牌形象代言人;C、营运和促销方案;D、形象识别CIS系统;
E、企业文化和荣誉;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他用途。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中国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