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起始之年,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关键之年,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创新有为的届中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双驱动四治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五水共治"等全市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工作和社会重大关切,创新监督方式,促进监督公开,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推动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更好地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201X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
(一)常委会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2013年我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201X年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2月份例会审议。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司法机关贯彻执行《XX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4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市政府2013年节能降耗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201X年节能降耗工作的主要举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防洪排涝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市政府防洪排涝工作和防洪排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小餐饮食品安全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审议。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相关科技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市政府贯彻市委创新驱动战略工作情况、落实相关科技法律法规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8月份例会审议。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0月份例会审议。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此外,书面审议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2月份例会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主任会议研究讨论报告11项
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报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报告;"三改一拆"工作情况报告;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农业"两区"建设情况报告;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情况报告;自侦案件办理工作情况报告;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宗教工作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全年安排计划、预算、决算等方面报告6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2013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财政决算报告;听取和审议201X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财政预算报告。
以上6个报告拟分别安排在常委会4月份、6月份和8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如预算需要调整,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围绕推动市委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战略实施,采取上下联动方式,对相关科技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相关科技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改进落实措施。执法检查活动拟安排在7月份开展。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加大主动审查力度,有选择地组织重点审查。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查询系统平台作用,建立网上通报制度,提高备案审查效率。书面审议201X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2月份例会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五、开展专题询问
结合听取和审议贯彻落实《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情况报告,依法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尤其要注意把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相关问题作为询问重点,增强互动效果,提高审议实效,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专题询问拟安排在10月份开展。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研究室等予以配合。
六、加强专委会监督
市人大相关专委会组织视察基层人民法庭、高温劳动保护、重大项目建设、开发造地、城市内河管理、城乡统筹和扶贫等工作,调研道路交通安全法、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残疾人保护、全民健身、少数民族等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的要求,对列入201X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跟踪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根据形势变化,对监督工作计划可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