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清形势,明确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目标任务
目前,我市仅有辛集市、藁城市为省级园林城市,占县级市总数的40%;仅有栾城县为省级园林县城,占县城总数的8%;全市尚无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这个数量及比例与我市省会地位及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称,绿化工作计划。为此,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找准差距,把握时机,以强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促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上水平、出品位。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园林城市(县城)为载体,以推进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为手段,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各县(市)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升,县城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上水平、出品位的目标。
目标任务:2011年,鹿泉市、正定县、高邑县3个县(市)跨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行列。2012年,辛集市和栾城县跨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行列;新乐市、晋州市、赵县3个县(市)跨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行列。到2015年,5个县级市均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建成国家园林县城5个以上,建成省级园林县城5个以上,真正形成省政府确定的省会园林城市环的新格局。
二、全面推进,加快提升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一)科学布局,高标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搞好园林绿化的依据。各县(市)要将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作为创建园林城市的首要工作,鹿泉市、正定县、高邑县、新乐市、晋州市、赵县等6个重点推进县(市)要在年底前编制修定完毕,其他县市要在明年底前编制修定完毕,尽快改变绿地建设无本可依现象。规划要注重前瞻性,立足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色,切实解决园林绿化用地不足、绿地范围不清等问题,明确近期、中期、远期建设目标,科学规划各类绿地,做到合理布局,均匀分布,保证城市绿化建设的科学性和超前性。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在全面分析气候、地形、植被、水源等条件和特点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绿化方案,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更好地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加快建设,完善绿地体系。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合理利用土地进行绿化建设,千方百计增强绿量,扩大绿地面积。三绿指标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基本要求。增绿重点应当放在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和道路绿地上。按照要求规范每年要新建一批公园绿地,高标准做好道路绿地建设,打造城区优美风景线。加强社会绿化,向单位要绿,向居住区要绿。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灭绿化盲点,积极发展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向空间增绿。
(四)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绿化效应。将绿线管理列入建设项目一条龙审批程序,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绿色图章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各类绿地管理保护、检查考核等规章,建立专职执法队伍,将已建成的和规划的各类绿地作为城市绿线管制的重点部位,严格监督管理,使各类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市场化养护模式和多元化管理机制,做到建一块地、活一片绿、成一个景。建立专业养护队伍,重点管好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发挥全社会管护积极性,努力营造全民动手和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五)加快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在增加城区绿量的同时,要注重其他设施建设和功能的完善,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着重抓好交通运输体系、循环体系、环保环卫体系、垃圾处理体系、防灾安全体系等建设。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园林城市各项标准。
(六)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创建效果。把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与提升城区容貌整体水平有机结合起来,经常开展市容卫生、交通秩序、河道水源等专项整治活动,以四个延伸、三个覆盖目标,即由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向小街道、社区、单位和城乡结合部延伸,实现绿化美化、专项整治、文明环境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创建园林城市的总体效果。
三、强化措施,确保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取得成效
(一)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创建园林城市(县城)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 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同志、市园林局局长李英波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局局长李英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政府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市)要参照新乐市的做法,在建设局、***局或公用局的基础上,单独设立二级局,统称园林局,落实机构、编制和职能。要根据创建目标任务,对照创建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栾城县和辛集市要抓紧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实施方案;鹿泉市和正定县、高邑县要认真对标、抓紧整改、积极做好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资料申报和评审考核准备,力争年内申报成功;新乐市、晋州市和赵县要制定2011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实施方案;其他县(市)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