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精选】教育工作计划模板合集五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是时候开始写工作计划了。可是到底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育工作计划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育工作计划 篇1

  常言道:好孩子都是夸出来的。老师不要吝啬对学生表扬与鼓励,更要多关注那些“学困生”和“问题学生”。老师把学生好的行为与做法及时大张旗鼓地表扬,孩子心里会美滋滋的,就会愿意听老师的话,会变得越来越好。

  我们班的孔然想是个非常内向的女孩,平时不爱说话,不爱跟其他同学一起玩,作业总是不能完成,学习成绩很差。有一次她按时完成了作业,虽然错了很多,但可以看出是认真去做了。我在课堂上当众表扬了她,夸她按时完成了作业,并且书写很认真。她听了我的表扬小脸红红的,眼里都是笑,整节课都听得很认真。课下我又单独对她说如果她能坚持认真听讲,认真完成作业,就会有很大的进步。从那以后她的作业都能按时完成,并且书写很认真,课堂上表现也好多了,错题都会及时订正。

  对学生不好的行为和错误要说“悄悄话”及时提醒。陈凯迪是一个各方面表现都很好的女孩,就是这一段时间早上总迟到。我问她原因,她告诉我是妈妈叫她晚了,或者闹钟没响,或者起床晚了,一副很懊悔的样子。但是隔几天还是迟到。我打电话给她妈妈了解情况,原来是她晚上睡得晚,早上不想起床,她妈妈每天都要叫她好几次。跟家长了解过情况之后,我把她叫到教室外面,跟她做了约定,晚上早点睡,定好闹钟,再跟妈妈说好几点叫她起床。私下约定后她再没迟到过。当孩子明白老师给他留面子时会感激、会理解你提出任何要求,当他完成或做到老师提出的要求时,再及时鼓励与表扬,这时的孩子“美”极了,好孩子就这样诞生了。

  所以,表扬要及时、表扬要有度、表扬要有下一个目标、表扬要有效、表扬后要有及时的提醒和引导。

教育工作计划 篇2

  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是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和青少年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在全体师生中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离不开”的观念,树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歧视、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识。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得有声有色。特制定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1、我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办公室教师为成员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全面安排、指导、协调全园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2、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幼儿园十二五发展规划,列入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之中。

  3、健全相关制度。如:《民族团结教育学习制度》等,并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幼儿园评估检查内容之中。

  4、细化课堂教学要求

  5、制定激励措施

  6、制定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评价标准

  二、制定教学计划,确定教育内容。

  幼儿园要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班级的情况制定民族团结教育的教学计划,安排课时。我园大班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课,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渗透到教学中。教师深入挖

  掘民族团结教育资源,适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

  幼儿园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之中。

  三、多种形式渗透民族团结教育。

  我园要利用宣传板报、墙壁、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开展民族舞蹈学习,民族节目演出等多样地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四、对民族师生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要及时了解。

  五、学期中组织教师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交流。

  六、期末,组织相关人员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总结,找到工作中的亮点和存在的不足。

  莎车县第六双语幼儿园

  20xx年2月

教育工作计划 篇3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步规范我市教育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XX〕8号)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财综〔 〕37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计划如下:

一、清理整合全市教育财政票据

  全面清理整合我市现有教育财政票据种类,依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原则。规范票据规格式样。

  向学生或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一式三联,一是启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收取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时。按开具方式分为机打票据和手工票据(具体式样见附件1附件2

  同时废止《 市幼儿园收费专用收据》 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专用收据》 市普通高中收费专用收据》 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收费专用收据》4种财政票据。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正式启用后。

  决定继续保留并改版《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和《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二是保留并改版相关财政票据。按照《 市财政局关于启用〈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通知》渝财综〔〕136号)相关规定。

  向接受学前教育或学历教育的学生开具的收款凭证(具体式样见附件3附件4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我市各级民办幼儿园和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学校按规定收取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及代收费时。

  向学生开具的收款凭证(具体式样见附件5附件6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我市各级公办技工学校在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时。

二、切实做好相关财政票据启用工作

  全市范围启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和新版《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及《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为充分消化学校已领购的财政票据,一是从XX年1月1日起。避免浪费,同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市幼儿园收费专用收据》 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专用收据》 市普通高中收费专用收据》 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收费专用收据》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等5种财政票据延用至XX年12月31日,旧版《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延用至XX年6月30日。

  分为已使用票据和尚未使用票据进行登记造册,二是市级有关单位应将上述废止和归并的教育财政票据。并按照原购领渠道办理核销和销毁手续。对已使用的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应按号段排列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并合计收费金额,填写《 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申请表》经市财政局票管中心检查合格后,予以核销;对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应按号段排列票据,出具书面公函,交市财政局票管中心审核后,统一组织销毁。

  应及时督促辖区内学校和单位对原购领财政票据进行清理核销,三是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接此通知后。并做好相关财政票据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教育财政票据使用管理

  各级公办学校和有关单位根据规定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一是从XX年1月1日起。应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教育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渝办发〔 〕37号)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收取教材费、体检费等代收费时,一律不得使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而应严格按规定使用《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教育代收费专用)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提供自愿有偿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继续按照《 市财政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票据使用问题的通知》渝财综〔XX〕255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学校向学生提供自愿有偿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应严格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接受社会捐赠款项,应按规定向捐赠方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民办幼儿园按规定向接受学前教育的学生收取的保育教育费及代收费使用《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本文发布之日起原《 市财政局关于民办幼儿园使用财政票据的复函》渝财综〔 〕139号)废止。

  加强各类票据管理,二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票据。不得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取代收费或服务性收费,不得用《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教育代收费专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服务性收费,也不得用税务发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或代收费。

  完整填写缴款单位、开票日期、项目名称、金额、收款单位等信息,三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按照票据号码顺次填开财政票据。并加盖收款单位印章及收款人名章(或签字)保持票面整洁。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不得涂改、挖补、撕毁票据。票据作废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完整保存各联次备查,不得自行销毁。

四、确保教育财政票据管理安全

  设有专人管理财政票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和核销等日常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设置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台账,对领购的财政票据进行台账登记,实行规范化管理。其中,已实施电脑开票的单位,可以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台账,完整记录财政票据库存、领购、分发、使用、核销、销毁及票面金额等信息,并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做好票据存放库房(专柜)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财政票据。确保财政票据存放安全。已开具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财政票据,按照票据号段顺序登记造册,出具书面公函,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核准后收回并予以销毁。

五、不断强化教育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督促本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领购、使用和管理财政票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内部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使用财政票据行为;要自觉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要的财政票据存根、使用管理台账、会计账簿等相关资料。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出,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核发该单位的财政票据。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 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49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