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部门工作计划范文锦集八篇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是时候认真思考工作计划如何写了。工作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部门工作计划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地区:枫桥街道。
(二)统计专项检查:联网直报单位。
(三)统计专业监审单位50家,其中工业、能源专业20家单位,劳动工资、科技专业8家单位,建筑、房地产、投资8家单位,贸易餐饮专业7家单位,服务业专业7家单位(被查单位由区统计局另行通知)。
二、统计执法检查内容
(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内容
(1)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源头数据质量情况;
(3)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指令报送和冒名报送等突出问题;
(4)其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统计专项检查内容
(1)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情况;
(2)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统计专业监审内容
(1)工业、能源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各品种能源消费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2)贸易、餐饮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零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3)服务业、核算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地区gdp和服务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付工资总额、期末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数据质量情况。
(4)投资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和完成额,建筑业总产值、施工项目数及面积、竣工项目数及面积,商品房销售额、空置房面积、平均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5)劳动工资、科技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研发投入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6)其他专业按相关要求确定。
三、统计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被列为统计综合执法检查的地区,也同时作为市统计局的督查对象,原则上市局的督查和区局的检查同时进行。被检查地区统计部门应当提前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以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统计专业监审,由区统计局各专业与各地统计部门协调,各专业在确定检查单位时,要上下对接、专业衔接,同一企业不同专业实行联合检查,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统计监审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以及监审结果汇总表,并根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处理建议。
(三)统计执法检查组应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统计监审工作暂行办法》、《XX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程》规定的统计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做到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数据准确、查处过硬。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四)统计执法检查采取执法检查与统计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检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同一检查对象一年内不得重复。
(六)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实施时间将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分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工作质量和执行力水平,公司对完善部门及分公司计划工作及总结制度进行了再强调和要求。
各部门应对月度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检查,并对下月工作进行规划,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来执行,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内容、完成时间、执行时间、责任人。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要将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及计划于每月月底及时上报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将对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进行通报,对上月度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分析原因,提出最后完成期限。
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员工工作计划及总结编写的组织及督促,要求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明确量化。部门员工的月度工作计划、总结由部门及分公司领导审核,并于每月月底报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铉静处备存,以备检查执行情况
为加强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的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1、编制要求:
(1)“月度工作计划/总结表”格式见附件一;其中表中“实际完成时间”项为月末总结时填报。
(2)为便于检查、考核,各部门在填报时应注意:
a、对于属月结性工作内容,要将计划完成时间予以明确至当月某日;
b、对于属跨月延续性工作内容,请在内容描述时明确本月该项工作的实施进度;
c、在月度总结时,对于实际与计划目标有差距的,要在备注中予以明确实际执行情况,并注明主要原因。
(3)公司每周发布的高层领导扩大会议纪要中“总经理督办工作”,属于公司当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各部门应将之相关内容纳入本部门的补充工作计划,并予以重点关注和落实。每月在制定工作总结时,应将上述内容完成情况予以明确。
2、时间要求:
(1)各部门应在每月15日前(遇周日应提前)编制出部门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的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提交至我部,由我部进行调整汇总后报经总经理签批,并在当月20日前公布实施。
(2)请各部门按上述要求,对部门x月工作总结及x月工作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后,在15日前重新发送至我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