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作计划安排
你做好工程工作计划安排了吗?工作安排应该根据什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工程工作计划安排,希望能帮到大家!
民政信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我局2xx年民政信访工作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近几年,随着民生工程及民政工作的不断拓展,各种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突出显现,弱势群体表达自身利益的诉求更加强烈。根据省民政厅()449号文件精神,总结我局民政信访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制定2xx年信访工作计划:
一、准确把握当前民政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
随着安置政策的改变和各项民生工程的开展,各种利益群体之间、新旧政策之间、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之间相互碰撞,民政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当前民政工作的主体已经不单纯是过去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救助对象、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扩大到企业改制和下岗职工、以及要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对象以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民间组织管理、社会服务对象和社会法人等。民政对象跨区域性信访越来越明显。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提高认识,调整思路,使信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充分认识做好民政信访工作的特殊政治意义
民政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决定了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民政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基层的广大群众,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基层群众的建议、意见、良策、呼声、许多都是通过民政信访这个渠道反映出来,做好民政信访工作最能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最能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促进社会整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民政部门要从维护执政党地位的高度看待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明确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大局,牢记民政工作理念,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为信访人解决困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民政工作中心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我们要深化认识,明确定位,建立民政“大信访”工作格局,打牢基础,从源头上做好信访工作,推动民政信访工作由对信访事项的转办交办,向督导检查、促进问题解决方面转变;由被动受理来信来访,向预测预防、及早协调化解方面转变;由对信访情况的简单反映,向综合分析、提供决策建议方面转变。
四、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信访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合理诉求,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显规定的,要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合理要求,但政策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及时制定和完善政策或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灵活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信访人反复解辞清楚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解决,对信访人不合理的要求,要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对不同时期、不同对象反应的群体性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做好稳控工作。当前要重点注意复员退伍军人的上访动向和村民自治中的违规违法问题。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告知、受理、答复、交办、督办等制度,杜绝方法简单,作风粗暴。
五、充分发挥民政基层信访网络作用
民政信访工作的重心在乡村两级,民政信访工作重心要下移,关口前移,加强指导、督查。进一步发挥网络在信息快速反馈、政策宣传、预测排查、教育疏导、案件查办的作用。
六、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开创民政信访工作新局面,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民政部门要切实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一把手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一把手付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要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应官僚主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引发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办理人员的责任。
我们要切实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扎扎实实做好新时期的民政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做出贡献。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12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12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05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12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措施》、《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12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治标兼治本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七、做好施工企业和设备租赁企业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发牌和安装拆除企业资质的核准工作
依法监督指导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工程用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认真抓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拆除队伍的资质管理和拆除方案的审查。